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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人实施引起病毒传播行为被立案!涉事公司回应

广东普法 2022-10-12


1月12日,据河南许昌警方通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禹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0日,对张某东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涉事公司是什么背景?


企查查App显示,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严某,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医疗服务;临床检验服务;健康体检服务等,由A股上市公司金域医学全资控股。


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是金域医学集团成立的第五家子公司,也是河南省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公司于2011年通过ISO15189认可。


事发后有媒体电话联系金域医学,接线人员回复称:“这里是公司总部,对于郑州的事情暂时并不了解。” 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的电话则无人接听。


1月12日午间,金域医学发布声明称,1月2日,郑州金域接到河南省许昌市下属禹州市卫健部门的通知要求参与禹州市疫情防控筛查。郑州金域当地区域人员立刻投入工作,并从郑州调拨相关技术人员和大批量物资参与禹州市疫情防控筛查。1月10日,公司当地工作人员接受公安机关调查问询,目前仍在调查阶段,未有结论。



声明称,有关郑州金域一员工涉嫌违法一事,金域医学正在调查具体情况。目前集团高度重视此次事件,正在积极配合对事件进行调查,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


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会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中新财经注意到,金域医学股价近日走低,1月12日股价大跌,跌幅一度超过5%,截至午间收盘跌幅超过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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