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行首届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聘任仪式
为做好省政府立法工作,3月2日,广东省司法厅举行首届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聘任仪式,组织召开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座谈会暨2022年省政府规章立项论证会,听取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邀请部分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对2022年省政府规章立项建议项目进行论证。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向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代表颁发聘书,并在座谈会上讲话。
中山大学教授黄瑶和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磊两位专家代表在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分别从自身工作领域、工作经历等角度恳谈立法咨询专家履职设想,并从理论和实务两个维度对省政府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省政府历来重视立法工作,选聘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建立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新时代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支撑。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政府立法工作,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做好立法与改革的协调,纵深推进法治引领保障“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助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不断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新时代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问法于民,坚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咨询专家作用为政府立法工作赋能。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规则和机制,充分运用好立法咨询专家的力量,将征询专家意见作为立法工作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改进和丰富专家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方式和途径。立法咨询专家要找准立法工作切入点,从法律理论、工作实践、立法技术等层面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为不断提升我省政府立法工作水平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2022年省政府规章立项论证会上,各项目申报单位对起草报送的《广东省非现场执法办法》等10个项目立项背景、必要性、主要制度设计、起草进度、立法风险评判等情况进行说明;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围绕规章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拟解决主要问题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点评。
此次召开立项论证会主要目标是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省政府制定规章计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外脑”作用,健全优化省政府规章立项工作机制,强化省政府规章立项调研和论证,增强立法计划项目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提升立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更好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春生,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林楚炎分别主持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座谈会和2022年省政府规章立项论证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朱京平出席会议。15位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代表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8个省直部门参加会议。
延伸阅读
按照新时代、新形势对立法工作的要求,2020年11月,省司法厅提请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起草审查法规规章听取意见工作规定》等4项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建立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并启动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选聘工作。经发布公告、评审筛选、政审公示等程序,并报省政府批准,确定聘任48名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建立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
文章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投稿邮箱:gdpf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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