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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后连上7天班“涉嫌违法”?解答来了
国庆假期结束后上班的第二天
你感觉如何呀?
对于国庆连休7天后连上7天班
有些法律学霸提出疑问:
连上7天班
是不是跟劳动法有冲突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我们先看看相关法律法规原文怎么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即“每周≠每7天”
国庆节假期过后的上班时间为
10月8日—10月14日
虽说连上7天班
但这连续的7天跨了2个自然周
即10月3日—9日(第1个自然周)
10月10日—16日(第2个自然周)
调休后依然保障了
每周至少休息1日
所以,这次的休假和上班安排
并未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哦!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深圳人社、青岛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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