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阔步向前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迈上新台阶。广东在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护航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等方面,取得了哪些经验成果?连日来,广东省法学会组织多名法学法律专家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专家认为,广东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中去,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东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01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法治国家基本建成的主要标志。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恒认为,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行动两个层面实现政府治理的规范化,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让政府行为戴上“紧箍圈”,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进每一个角落。
广东如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刘恒: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过去十年,广东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广东出台并实施《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深入研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环节,为广东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广东在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及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
刘恒:将行政决策纳入法治轨道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构方面,广东出台了《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程序;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法治参谋助手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事宜进行研究,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方面,广东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完善督查制度,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得到深化,并按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发布。
另一方面,广东制定了《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明确政务诚信主体责任,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出台省级行政检查办法,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等;探索对省直一级预算单位“横向到边”的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和省市县三级财政“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审计,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政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审计等。
在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广东有哪些亮点做法?
刘恒: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就越能在全社会形成,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也会越强。
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广东的做法主要有:稳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整合各级行政执法权,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出台《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编制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健全了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形成了“1+7”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为行政执法的开展提供了较为系统的规范依据。
广东如何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出丰硕成果?
刘恒:一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与行政诉讼“最后防线”的作用,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二是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行动两个层面实现政府治理的规范化,用法治管住权力,提升行政效能。三是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带动法治社会建设。
02
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提高全面依法治省能力水平
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曾晓昀认为,广东要持续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省能力和水平,全力以高质量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如何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张永忠、曾晓昀:广东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积极加强相关立法的制定、修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市场建设领域立法。广东就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社会信用等方面持续推进立法工作。其中,《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了市场和要素环境、政务服务、法治环境、监督保障等内容,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加强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领域立法。如《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从数据资源、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等方面对数字经济加以促进。三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立法。如《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引领和保障。四是加强创新发展领域立法。如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立法,有力地促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五是加强绿色经济领域立法。如绿色建筑立法致力于规范绿色建筑活动、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结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广东在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有何亮点?
张永忠、曾晓昀:一是优化市场竞争秩序。完善公正司法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市场诚信建设。二是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引导涉疫纠纷协商化解。三是高效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推进“全民反诈”普法教育。四是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完善法律查明机制,推广在线诉讼服务,妥善解决涉外贸易纠纷,依法护航“一带一路”建设。五是推进多元纠纷解决。促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发展,充分发挥广州仲裁委员会等的作用。六是积极实施公益诉讼。加强检察监督,维护经济领域公共利益。
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广东有哪些好经验?
张永忠、曾晓昀:广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全过程改革,激发新的发展活力。
积极加强市场准入的规范建设。一是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二是设置市场主体登记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次性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等业务。三是强化证照分离,逐步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
全面提升市场运行的法治保障。一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落实纾困帮扶措施。二是加强新业态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依法查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提升投资便利,优化投资要素环境,增强产业承接能力。四是强化政府诚信,探索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
妥善解决市场退出的法律问题。一是加强破产协调工作,明确破产行政管理职责,探索实施个人破产制度。二是多途径妥善处理僵尸企业问题,优化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
下一步,广东如何以高质量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永忠、曾晓昀:一是实施国家战略。依法赋能“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促进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南沙“面向世界”的开放,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二是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依法助力打造统一的资源市场。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加强技术市场、数据市场建设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本地优势发挥。依法推动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从产业布局、品牌建设、扶持保障等角度加强粤菜发展立法,加强广东气候资源立法。
四是加强经济风险防范。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守护地方金融安全底线。促进平台经济法治化,防范资本无序扩张。
五是加强对外经济发展。全力推进国际会展业、国际物流业等的发展,提供制度便利。发挥“一带一路”地理优势,加强对外经济的司法协作。
03
深化规则“软联通”
以法治助力大湾区建设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自贸区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罗剑雯认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迎来全面实施、加速推进的新阶段,广东应继续深化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推动地方立法保障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法治护航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广东如何通过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护航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罗剑雯:近年来,广东聚焦“国之大者”,纵深推进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初步形成一批法治建设领域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清单。推动出台《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有效发挥法治引领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效应等。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推动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推动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抓紧梳理商请法律法规调整实施、立法变通和立法创新“三张清单”。
积极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如推动制定或修订《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进一步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又如广州发布了《广州市跨境电商行业合规指引(试行)》,这是国内跨境电商综试区首个多部门联合发布的跨境电商合规指引。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新政策,以政策“组合拳”力推产业集群发展。
在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广东有哪些好做法?
罗剑雯:栉风沐雨,笃行致远。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东积极探索配套相关政策举措,如建立健全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三地法律服务业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在调解领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公布《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国际公约、惯例及域外法律来调解商事争议。此外,2021年8月,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打造多方对接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在仲裁领域,推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和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支持召开 “2021环太律协仲裁日”等活动。
此外,广东在前海、横琴、南沙三大平台对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进行了创新探索,成果颇丰。如南沙在全省率先成立法律服务集聚区,前海高标准建设深港国际法务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了政策创新和规则衔接专职小组等。
在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协作、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交流合作机制方面,广东有哪些经验?
罗剑雯:广东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新路径,不断完善司法协助体系、创新司法协助模式。今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个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涵盖跨境投资、跨境贸易、跨境婚姻等多个领域。自2019年以来,广东高院发布了80个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交流合作机制方面,广东率先在全国开展内地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并成功在全国复制推广。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举办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出台了相关执业管理办法,让港澳律师顺利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推动设立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推动建立内地与港澳司法高层互访、内地与港澳审判专题研讨等交流机制。
未来,广东如何以法治更进一步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建设?
罗剑雯:一是深入探索立法合作机制。粤港澳三地应聚焦大湾区法治建设所需所向,在涉及营商环境、城市管理、金融监管、经贸规则等方面加强合作。
二是深化司法交流与融合。不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案例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等粤港澳司法合作新平台交流交融、互学互鉴;持续推进国家法官学院与港澳高校合作办学项目,加强跨境法律人才培养。
三是完善跨域法律服务。内地法院要进一步联动港澳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融合港澳司法实践有益经验,完善促进调解机制和“诉非衔接”机制。
四是优化大湾区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应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是完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三地可探索共建内部司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随时可查阅三地裁判、执行等司法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定期召开信息交流发布会。
04
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东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陈小君认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广东要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
在确保民法典全面准确适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等方面,广东有哪些经验做法?
陈小君:法者,治之端也。作为广东省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工作,加强民法典贯彻实施被列入法治广东建设规划、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规划,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全方位共同发力,打出系列“组合拳”。
2020年9月,广东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弘扬契约精神等八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广东还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把贯彻实施民事法律、依法行使法定职权、防止侵害民事权益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遵循。
在民法典的基础上,广东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加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立法。
广东如何发挥民法典的定分止争作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陈小君:各类权益纠纷通过司法审判实现定分止争,在审判中正确解释和适用民法典,是将民法典落到实处的关键。对高空抛物、食品安全、破坏窨井盖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案件,广东法院畅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准确适用民法典,维护好老百姓“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广东检察机关以民法典为标尺,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促进民事检察更强。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各地还通过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群众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广东如何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陈小君:以法为纲,崇法善治。广东积极部署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与执法人员的民法典学习。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法典全覆盖,组织全省200余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民法典学法考试;全面开展全省国家机关民法典学习宣传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印发省直和中直驻粤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有效推动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各地积极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民法典宣讲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广东还在全国率先组建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工作。省普法办则举办“我与民法典有个约”青年演讲比赛,开展优秀“法治小记者”“民法典故事大王”与法治微视频作品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
2021年,省法学会部署在全省开展“民法典宣讲乡村行”活动,于当年年底前完成对省内行政村(居委会)民法典宣讲的全覆盖。在此过程中,全省各主要高校也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类民法典公益普法活动。如“民法典宣讲乡村行”活动中,来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专家学者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民法典。
下一步,广东如何继续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依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陈小君: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责无旁贷。
为实现这一目标,广东在立法、司法以及执法工作中,要更加重视民法典所确立和保护的主体权利。其次,进一步深入基层培育和提升企业和民众的法治意识,使其深入理解民法典与市场经济的密切关联,自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繁荣。人人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才能为社会整体和谐进步与持续发展作出广东的新贡献。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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