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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轻松诈骗8人5万元!怎么回事?

广东普法 2023-07-02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方圆 Author 苏晨 卢金增 等


面对民警的询问,贾红是“一问三不知”。


贾红是位中年妇女,那天,她接到民警通知,便急匆匆赶到派出所。可是当民警问有关她的微信账号问题时,她一脸茫然。


2021年12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民警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调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微信号绑定的是贾红的个人信息。于是,民警立即传唤贾红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不过,贾红也告诉民警,她儿子胡雨峰一直在使用她的微信号。民警判断,胡雨峰有作案嫌疑


“绝对不可能的,我儿子还在上学呢。而且这孩子特别老实,不可能诈骗的。”贾红如此说道。


2021年12月2日,经民警传唤,17岁的胡雨峰来到了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到案后,胡雨峰主动交代了诈骗事实。


原来,在2021年8月至11月期间,这个母亲眼中的“老实孩子”,以在网上售卖摩托车为名收取他人钱款,却不给买家发货,共计诈骗8人,诈骗金额总计5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民警调查发现,胡雨峰将诈骗所得钱款大部分用于位于青岛市城阳区的电竞酒店消费。



从网上购买了一辆摩托车


2020年5月,胡雨峰在某网站上看中了一辆摩托车,他添加了卖家微信并和卖家约定去店里看车、买车。自此,16岁的胡雨峰结识了青岛市某知名摩托车店的老板周达。


2021年5月,胡雨峰向周达表示,想要做他的代理,帮他卖摩托车,周达同意了。二人约定,胡雨峰若卖出摩托车,便与周达将利润“四六分账”。


此后的几个月,作为代理,胡雨峰的主要工作就是将周达发布的售车信息和车况视频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和某网站。在此过程中,胡雨峰渐渐对摩托车销售流程和各品牌摩托车信息有了详细的了解。他也渐渐地萌生了“以卖车这个事巧妙地诈骗一些钱”的想法。


2021年10月的一天,青岛男子韩平在某网站上刷到了一辆在售的“阿普利亚125GPR”摩托车。韩平点开对话框,想要详细地向卖家询问车况。“加微信,私聊。”对方说。此卖家便是胡雨峰。


胡雨峰向韩平介绍了几款摩托车。“和我在网上挂出的这辆摩托车相比,我的同行那里有一辆配置更高的黑红色‘阿普利亚125GPR’,售价1.15万元。”


听胡雨峰这样说,韩平动心了。韩平觉得自己和胡雨峰聊摩托车聊得很投缘也很愉快,便和他讲起价来,表示想要以1万元的价格拿下这辆摩托车。


没过多久,胡雨峰发给了韩平一张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上显示,胡雨峰的同行同意以1万元的价格将车卖给韩平。韩平很高兴,随即通过支付宝支付胡雨峰定金500元。胡雨峰告诉韩平,他会先将这辆车邮寄到青岛市某物流公司,待收到尾款后,韩平便可以将车提走了。


“我帮你垫付了1万元车款给我同行。现在手头上的钱周转不开了,你先转给我5000元。”购车第二日,韩平收到了胡雨峰发来的这样一条消息。


韩平没多想就应允了下来。但韩平自己手头钱也不够。于是,2021年10月30日到11月8日,韩平分9次用支付宝转账给胡雨峰5000元。在一笔转账中,韩平被支付宝官方提醒“交易失败,谨防诈骗”。于是,韩平转用微信付款。


韩平发现,通过微信转账时,页面显示的收款人姓名与此前通过支付宝转账时的收款人姓名不同,便去询问胡雨峰。胡雨峰告诉他,支付宝是自己老婆的账号。韩平相信了他的话。


然而事实上,无论是微信还是支付宝,胡雨峰使用的都不是他自己的账号,这两个账号分别绑定的是他母亲和奶奶的个人信息


此后,韩平日日期待着能够早日提到自己的爱车。然而,韩平发现,本来热情的卖家态度开始变得不耐烦起来,而卖家口中的到货日期也是“一拖再拖”。



迟迟“等不到的”爱车


2021年11月10日,韩平联系胡雨峰咨询摩托车的物流情况。胡雨峰表示,摩托车已经到达城阳区某物流公司,并停放在物流公司好几天了,只要韩平补齐剩下的4000元车款,就可以提车。


韩平通过支付宝向胡雨峰支付了4000元后,胡雨峰称,会在11月12日将摩托车运送到韩平家附近。


11月12日上午,韩平再次联系胡雨峰,问他物流公司什么时间将摩托车送过来。胡雨峰却称物流公司老板有事回家了,可能要耽误一会儿。


无奈下,韩平只能继续等待,其间韩平不断给胡雨峰发消息催促,却没得到胡雨峰的回复。韩平一直等到晚上,也没看见摩托车的踪影。夜里,胡雨峰终于回复了韩平的消息,他表示“物流公司员工又有事,耽误了”。


这下韩平坐不住了,他向胡雨峰表示,想要直接去城阳区找他提车。胡雨峰应允了下来。


11月13日,韩平来到与胡雨峰约定的地点,但胡雨峰却没有如期赴约。此时,韩平给胡雨峰发消息、打电话,都没有得到回音。到了晚上,韩平入住城阳区的一家酒店,并依旧不停地给胡雨峰发消息,询问摩托车的情况。


“我在朋友的超市玩呢,暂时不能过去见你了。”胡雨峰只给韩平留下了这样一句话,就不再回复了。这时,韩平终于意识到胡雨峰“可能是个骗子”。


11月15日凌晨,韩平前往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鞍山路派出所报案。后来,韩平又联络胡雨峰,假称自己找朋友查到了他的信息,要求胡雨峰当面将摩托车钱款退回。胡雨峰感到害怕了,便与韩平再次约见于城阳区某电竞酒店内,并退还韩平4000元钱。


与此同时,韩平还在某网站上联系到了声称同样被胡雨峰诈骗的其他受害者,将他收集到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交给了民警。


2021年12月2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对韩平被诈骗案立案侦查。12月3日,胡雨峰因涉嫌诈骗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月4日,胡雨峰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取保候审。


“我手里没有摩托车,也根本没打算给买家发货。就是编造各种理由拖延时间,骗他们的定金。”在接受民警讯问的过程中,胡雨峰如此交代道。胡雨峰以几乎相同的手法诈骗了山东省内外共8人。



一边诈骗一边在电竞酒店享乐


2022年6月8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将此案移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9日,胡雨峰被市北区检察院取保候审。


经审查,市北区检察院认为,2021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胡雨峰预谋诈骗后,以青岛市某摩托车店代理商的名义,在网络平台发布摩托车出售虚假信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共骗8人,共计骗取5.31万元,达到数额巨大标准。


胡雨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胡雨峰在家属的带领下投案,并退赔上述款项且获得谅解。胡雨峰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建议对胡雨峰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6个月,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并予以训诫责令悔过。胡雨峰同意检察机关的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胡雨峰案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市北区检察院积极对胡雨峰进行帮教,并对其父母开展了亲职教育。


本案的办案检察官表示,案件办理过程中,她对胡雨峰开展了说服教育。“我告诉他要意识到诈骗行为的严重性,更要以此为戒。这样,才能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不走歪路,以更积极的态度迎接未来的生活。”


据了解,案件办理过程中,胡雨峰正在读高三,如今,他已经顺利参加2022年春季高考,并考上了山东省内一所大专院校。


办案检察官介绍,胡雨峰实施诈骗的几个月里,几乎每周都要到城阳区内电竞酒店进行消费。胡雨峰曾对办案检察官说,他在电竞酒店内打游戏、吃喝并过夜,觉得很放松,很喜欢在电竞酒店玩。


对此,办案检察官表示:“对于胡雨峰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他们难以抵抗电竞酒店的诱惑,容易享乐成瘾。同时,胡雨峰也会请客,和同学一起在电竞酒店玩乐,他也很享受这种受人追捧的感觉。”办案检察官认为,胡雨峰在电竞酒店的消费行为也会反向促使他实施诈骗。


同时,通过办理此案,市北区检察院发现了电竞酒店管理漏洞和其中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线索。因涉事电竞酒店位于城阳区,经青岛市检察院统一调度,市北区检察院将此线索送至城阳区检察院。



探索电竞酒店“酒店+网吧”共管新模式


接到线索后,城阳区检察院随即启动了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城阳区检察院调查发现,胡雨峰于2021年7月至10月期间先后12次入住位于城阳区的4家电竞酒店,每次均通过网络平台在线预订房间。网络预订仅需消费者提供姓名、联系方式,无须提供身份证信息。


同时,城阳区检察院检察官调查走访辖区内16家电竞酒店,发现其中部分电竞酒店也存在上述情况,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甚至滋生违法犯罪问题,侵害了未成年人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3月30日,城阳区检察院向负有旅馆业治安管理职责的公安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涉事电竞酒店进行查处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询问、不记录监护人情况,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进行全面排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对涉事4家电竞酒店作出行政处罚,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电竞酒店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对电竞酒店从业人员开展法治教育。


同时,公安机关将涉事电竞酒店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等部门,进行齐抓共管,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5月18日,城阳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向辖区内电竞酒店经营者发出《电竞酒店行业自律倡议书》,号召电竞酒店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五必须”要求,保障未成年人入住安全;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杜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加强未成年人上网管理,不对未成年人开放使用电竞设备。


我们还联合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电竞酒店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在‘回头看’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目前,青岛市城阳区电竞酒店行业风气得到明显改善。”城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妍表示。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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