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被邻居监控,男子一把火把自己家点了!
男子一把火把自己家点了!
法院决定对该男子
予以强制医疗!
2022年5月,胡某在其家中,因怀疑邻居监控其日常生活,遂产生了放火引起公安出面调查的想法。
胡某将客厅沙发、卧室里的被子拖至门口和楼道内,用打火机将其点燃,又点燃毛巾丢至厨房橱柜上。后消防人员将胡某救出。
经医院评估,胡某危险性为3级,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建议住院继续治疗。
经鉴定:胡某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胡某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均丧失,处于发病期,故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胡某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对其强制医疗。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虽表达了想要自行监管被申请人的意愿,但其自行监管能力弱,存在因监管不力导致被申请人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角度出发,法院对法定代理人的上述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胡某予以强制医疗。
触犯刑法后
能否伪装成精神病人
逃避法律罪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治疗。
★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且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
★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
分为两种:一是检察院申请启动,二是法院决定启动。公安机关、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受害人都无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南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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