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网红不堪网暴自杀,妻子视频发声
2月14日
网传曾开着拖拉机到西藏自驾旅行的
山东网红“管管”去世
年仅38岁
2月15日
其妻子发布视频称
“管管”因为不堪“黑粉”网暴才轻生
当地派出所警方
已经接到了相关警情
“管管”本名孙凡宝
是山东临沂市平邑县人
据了解
他从2021年开始
独自开着拖拉机到西藏
并因此走红网络
2月15日
有网友发文称
“管管”在14日夜里去世
“管管”的妻子也发视频表示
在半年多的时间里
丈夫遭遇“黑粉”的网暴、辱骂
最终受不了喝农药自尽
经抢救无效身亡
她家里还有两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一个三个月大的孩子
近期“管管”曾多次发视频表示
有人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
他不得已“选择一条不归路”
2月15日晚
“管管”老家的派出所民警表示
接到了关于“管管”自杀的警情
事情相关的材料
派出所也已交给县公安局
▲视频截图
律师:情节特别严重
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他人进行网络暴力,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2月13日,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网络暴力是指针对个人集中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违法信息及其他不友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秩序行为。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网络暴力行为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对于此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如果有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失,还可以请求赔偿。
在行政处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的,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网络暴力类案件,关键点在于认定相关行为是属于正当言论还是侵权行为。”律师指出,“具体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是看侵权方的言论是否真实。如果存在捏造、造谣、诽谤或极其不当的辱骂,这种可以被认定为侵权行为;但如果仅仅是单所说的事情真实存在,或者不涉及前述造谣辱骂等的评论就可能很难被定性为网络暴力侵权行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网络暴力的施暴方与受害者,平台方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角度。律师表示,作为网络平台,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放任平台上的网络暴力行为,也将面临侵权的法律责任。“根据‘避风港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知道侵权行为或侵权内容的存在后,有义务采取措施,如删除、屏蔽或是断开链接,那么即可免除责任。相反,如果平台在明确知道侵权事实后,仍不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则需要承担责任。”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央视网、中国青年报、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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