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朋友圈点个赞,4.5万元没了!
竟然因此损失4.5万元?
听起来真是匪夷所思
不过
对于江苏的小王同学来说
还真经历了这场噩梦
近日
近日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
润州分局七里甸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
称孩子操作手机转账帮同学宣传
父母事后查看
却发现4.5万元“不翼而飞”
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帮其进行追损
当对事件经过详细询问后才发现
骗子的圈套居然要从
孩子在朋友圈的一个小小点赞说起
据当事人小王同学称
自己的“同学”在朋友圈发消息说
亲戚开店求宣传
于是小王就点了赞
没想到
接下来“同学”私信小王
让小王转给她99元做宣传
并承诺事后返给小王297元
小王没犹豫就同意了
完全没意识到
这个“同学”竟是骗子冒充的
后来才知道同学被盗了号
在骗子的忽悠下,小王用微信扫了对方给的二维码,并进行转账。骗子又称对方是未成年人,不能转账,需要添加一个QQ客服,在“客服”的“指导”下,小王又加入名为“处理中心”的QQ群。“客服”称要拿监护人的手机解除未成年人转账限制,并用“会有律师函发给你”的方式对小王进行恐吓,要求其立即进行操作。因涉世未深,小王对骗子的话信以为真,便拿了父母的手机按照其要求进行操作。
先是打开支付宝、抖音等软件,下载云闪付并开通,然后把云闪付绑定支付宝和抖音,又让登录小米捷付睿通。中间有验证码的短信之类发来,也告诉了对方,后来有个绑定的环节需要人脸识别,就拿去找妈妈了。
听到孩子的叙述后
王女士开始查看账户余额
最后发现银行卡里少了16000多元
抖音月付贷款花了29000多元
于是赶紧前往派出所报警
民警立即帮助其操作手机,联系抖音客服及银行方面对损失钱款进行追回,最终,抖音贷款花费的2.9万元被退回至抖音月付账号,顺利追回。
普法君提醒
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
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机会逐渐增多
因涉世未深
对常见诈骗手段防范往往意识不强
对网络信息真实性的识别能力也比较差
更容易被诈骗分子“盯上”
成为受害者
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父母
对此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新闻坊、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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