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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广东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广东普法 2023-07-02




村民、村干部、律师、民警、司法所负责人等20余人围坐村委会会议桌前,就乡村法治建设等话题展开热烈讨论。近日举行的这场名为“法安乡村·德润人心”的法治沙龙,是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的例行安排。此次沙龙讨论的内容包括如何防范与化解宅基地纠纷、鱼塘养殖纠纷、水产买卖纠纷等。与会人员畅所欲言,通过观点碰撞,不断擦出思想的火花。


除了此类新颖活泼的普法活动,三板村还建有法治小公园、农家法治书屋等设施,为村民普及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年1月,司法部、民政部公布了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广东省共有53个村(社区)入选,三板村榜上有名。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谋划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助力构建法治乡村治理新格局,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以民主聚力量以法治促发展

在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有一个特殊的“村民议事厅”,叫“屋仔树”。树下经常举行村民会议和普法活动,村里很多“重大决策”就是在树下敲定的。这样的议事场所让村民倍感亲切,表达意见也更轻松。



▲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法律讲座


“每一名村民都是村务决策者,村里大事小情由他们当家做主。”里溪村党总支部第一书记范展颢介绍说,近年来,里溪村通过健全以“四议两公开”决策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法治文化学习阵地、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扩大基层民主,大大增强了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村“两委”坚持村务不分大小,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组事务,实现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基层工作贯通村组、直达家门。


以民主凝聚合力,以法治护航发展。近年来,里溪村乡村振兴各项事业齐头并进,并着力打造农村干部培训基地、湾区红色旅游基地、美丽乡村示范基地、农耕文化体验基地四大基地。


越来越多村民在民主法治建设中收获实惠。2021年,珠海市在乡村法治建设上再次加码,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谋划部署法治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村居在变,人也在变。群众法治意识提高了,邻里矛盾纷争少了,农村经济发展也更快了。以珠海市金湾区两个“民主法治示范村”为例:鱼月村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好乡村历史用地问题,2022年村组两级集体总收入达1413万元,同比增长21.28%;三板村依法出租商铺、鱼塘等资源,盘活闲置项目,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2022年村集体收入达540万元。


乡村治,百姓安,天下稳。在乡村治理中,广东各地强化民主与法治引领,不断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如,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东明村深化依法治村、以德育人、村民自治,通过“党群联席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议事协商机制,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调动村民法治德治积极性




融入地方特色构建法治文化

走进江门市开平塘口镇强亚村,一座座兼具岭南乡村气息与洋式城堡风格的雕楼矗立眼前。这里是电影《让子弹飞》的外景拍摄地,通过这部电影,让更多人认识了开平碉楼。


开平市是著名侨乡,开平雕楼之所以保存完好,并获评世界文化遗产,离不开当地法治文化的浸润。以强亚村为例,该村依托侨乡文化底蕴,以全域旅游为中心,旅游产业与民主法治建设同向发展,打造“法治阵地+全域旅游”法治新模式,形成强亚村独有的“旅游型”民主法治氛围。


“广东不少地方在开展民主示范村(社区)创建中,非常注重文化引领,结合地方特色,推动将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江门市恩平市牛江镇昌梅村


来到江门市恩平牛江镇昌梅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架大型战斗机模型。这一航空元素与“中国航空之父”冯如的故居相呼应。昌梅村是冯如故里,也是华侨村。近年来昌梅村将法治元素融入冯如文化精品线路,以冯如文史馆、华侨华人展览馆、法治步行街为载体,向村民及游客宣扬法治精神。


▲茂南区羊角镇上庵村


单人木偶戏是茂名人喜闻乐见的一种戏曲形式,茂南区羊角镇上庵村将木偶戏与普法有机结合,创作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肇事逃逸触刑法 入得狱来赔巨款》等多个普法宣传剧目


以“千年花乡”而著称的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有一座千年古村叫仙涌村,南宋理学家朱熹的后裔曾在此居住和办学。近年来,仙涌村把朱氏始祖祠“活化”为朱氏文化陈列馆,常年供游客参观学习。该村还将朱子文化融入乡村治理,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既涵养了村民,也带动了花卉园艺事业的发展。




大力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

“以前有纠纷就找村干部,现在有纠纷就找他们。”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社播村村民口中常说的“他们”,是指“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可能是普通村民,也可能是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退休教师等。他们身份各异,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乡村‘法律明白人’是新形势下开展基层普法宣传的有效载体,是提升基层群众法治素养、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一支主力军。”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广东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出台《广东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试行)》,统一规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等,目前全省“法律明白人”入册人数超10.1万人


▲深圳龙岗“街坊议事堂”助力解决老村新问题


“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广东法治乡村建设,为营造乡村全民学法、全民用法、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作出了贡献,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谈及广东“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历程,这位负责人介绍,2016年,广东将开展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省“七五”普法规划,每年列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2017年,开展法治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同创”活动,修订《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2020年,在全省基本完成“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基础上,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广东共有230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02个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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