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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拘禁学生,“豫章书院案”重审开庭!

广东普法 2023-07-02

近日

备受关注的“豫章书院案”

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开庭重审


回顾:5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

“豫章书院”全称为

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

2013年5月由吴军豹创立


据此前报道,豫章书院的招生简章曾这样描述:“面向全国常年招收沉迷网络游戏、厌学辍学、离家出走、早恋叛逆、习惯不良、性格缺陷、暴力倾向、心理偏差等家长和传统学校难以教育和引导的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


2017年,豫章书院被媒体曝光以戒网瘾之名,对学生实施严重体罚、非法拘禁等,事件引发全国关注。


警方同年立案侦查,豫章书院就此关门。


▲豫章书院已注销


2020年1月,警方将此案移送青山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吴军豹、任伟强等人明知学校不具备开展心理学教育、心理治疗的资质,仍违反办学许可规定,擅自对该校学生施行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的“森田疗法”,在校内设立“小黑屋”,非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先后禁闭学生240余人次,“禁闭时间三日至十日不等”


2020年7月,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一审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除陈宾免于刑事处罚外,“豫章书院”理事长吴军豹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校长任伟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工作人员张顺、屈文宽分别被判刑一年十个月、十一个月;法院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关于民事赔偿、公开道歉等诉讼请求


重审:增加7名被害人遭非法拘禁内容

一审宣判后

一审原告人及一审被告人张顺、屈文宽

均提出上诉


2020年12月30日,南昌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认定“原判事实不清”,将此案发回重审。


2021年2月,江西高院指定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异地管辖此案


2023年3月31日,该案开庭重审。


此次检方补充起诉,增加了7名被害人遭非法拘禁的内容,本案19名被害人均为豫章书院学生。


同时,发回重审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新增2名


对于此次重审,受害学生贝贝(化名)提出了三点诉求主张,包括希望禁止被告从事教育行业,希望被告悔改并公开道歉,希望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豫章书院曾经的学生怎么样了?

豫章书院关门6年后
不少当年豫章书院的学生

已经努力找回自己的人生


然而不少的学生和家庭

还纠缠在往事之中


2016年9月,在三个多月里历经了被打戒尺、龙鞭等种种后,贝贝终于离开豫章书院,如今他过上了正常生活。他表示,自己从豫章书院出来后,就对父母缺乏信任有好几位同学都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自己也因喝了洗衣液而患上反流性食管炎,这种影响是一辈子的


徐渭清(化名)在加拿大求学,一次走在大街上,突然踹了陪读的母亲一脚,“因为我妈送我去豫章书院”。父母向他道歉,他一点也不记得。


许多豫章书院的学生在回归家庭后,都不知如何面对将自己送入书院的家人。有父母尝试和孩子道歉,也有父母并不后悔。


张乾元(化名)在豫章书院熬了几个月,他表示,不恨豫章书院创始人,只恨不后悔送他进去的母亲。在大学里,他除了要生活费,几乎不与母亲联系。


潘濬(化名)成年后在父亲的装修公司上班。“父母觉得我去上班了,看到我的动力了,然后也开心了”。潘濬的父母始终觉得是把孩子送去“锻炼了一下”,因此未有悔意。


朱生良(化名)在父母的投资下今年开了一家水果店。朱生良的父亲不后悔将儿子送入豫章书院。当年,为了给儿子戒除网瘾,他在江西考察了七八所类似的学校,最终选择豫章书院是因为看它“正规”,打骂没有那么狠。对于豫章书院被迫关门,他也有自己的看法:学校要负些责任,可不同的人对其教育方法的接受程度也不同。


回首豫章书院往事,徐渭清母亲希望书院创始人吴军豹能向儿子道歉。徐母觉得,这是解开儿子心结的唯一办法。“有一些事儿,我觉得话说开了,对孩子可能是有好处……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


法院:择期宣判

3月31日下午3时许

安源法院发布消息称

豫章书院案5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法庭宣布休庭

将另行择期宣判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等5人非法拘禁案


2023年3月31日上午9时30分,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陈宾非法拘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分别围绕该案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将另行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团委、妇联、教育部门人员、媒体记者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安源法院、大皖新闻、荔枝新闻、南方周末、九派新闻、红星新闻、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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