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个账户进账0.79元!不对劲.……

广东普法 2023-08-26


一个在银行卡里转0.79元试水

一个在银行网点反复徘徊

银行工作人员意识有诈

马上报警

到底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


近日

在云南昆明

两名男子到一银行网点

办理取款业务

持卡人黄某独自在柜面

进行取款交易


但柜员却发现了不对劲

柜员经核实查询到

此人大约两周前

进行过一笔0.79元

汇入的试探性交易

之后再无交易

当天却又分别从异地和他行

转入两笔金额

交易极度可疑


经过初步判断后

柜员立即报告

可疑交易信息被报送至“警银联动群”

根据民警指导与提示

该网点员工合力稳住黄某

很快

盘龙公安分局民警及时到达网点

经过对该客户的询问

初步判定其为涉诈嫌疑人员

当场将其带走



那么

他的同伴去哪了呢?


就在网点负责人回放监控的过程中

他看到之前与黄某同行的男子

疑似又出现在了网点大厅

根据监控回放的相貌特征

甄别后确认该人确实为

当时与被抓获嫌疑人

一同进入网点的同伴


银行立即安排保安

到理财室稳住该男子

并关闭其他外出通道

经过民警对可疑人员的询问

初步判定

该人也为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并将其带走



普法君提醒

如果你的银行卡、手机卡

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可能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买卖身份证件、银行、

手机卡或对公账户

均涉嫌违法


不要贪图一时之利

出售、出租、出借

身份证件、手机卡、银行卡

支付二维码、银行对公账户、POS机等

“帮信”即“帮凶”

莫因贪利成“帮凶”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新华网、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推荐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