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业主想将买下的42套房全部打通,竟将挖掘机吊楼上作业……官方通报
近日
一起施工事件冲上热搜
引发关注
广东肇庆四会市某公寓二楼
被一位业主全部买下
该业主用大型机械拆墙面、砸柱子
准备把42套房全部打通
在公寓二楼现场,多面墙体已被打掉
多条柱子被截断,裸露出钢筋
为了提升拆墙进度,施工方还将挖掘机械吊到二楼进行作业。
公寓业主管先生说:“这是11层的大楼,上面还住着300多户,他们还要继续进行施工。等把整个拆完以后,这里一堵墙都没有,就靠几个柱子去支撑整个大楼,万一这个楼塌了,我们人怎么办?”
据业主们表示,二层业主野蛮装修后,楼上多户房间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
此前,发生在黑龙江哈尔滨的“租户装修砸承重墙致200户居民紧急疏散”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涉事楼栋4楼至21楼已出现不同程度的墙壁开裂情况,导致全楼200多户居民被紧急疏散无法回家,公安机关已依法对4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官方回应:
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
将逐一排查出现裂缝公寓
6月6日,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四会市吾悦广场悦公馆2栋公寓楼2层违规施工问题的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针对群众反映四会市吾悦广场悦公馆2栋公寓楼2层违规施工的问题,5月29日接报后,四会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质量技术监督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核查,四会市东城街道玉城居委会商业大道125号悦公馆2栋公寓楼2层整层201号至242号共42套公寓房,建筑面积1842.64平方米,为同一业主姚某所有。姚某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大型机械拆除间隔墙体,初步统计已违规施工约700平方米。四会市住建局立即对姚某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
6月3日,经业主同意,四会市住建局组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部专家和深圳市同济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吾悦广场悦公馆2栋公寓楼原设计单位)专家到现场进行查勘。初步复核判断该建筑物暂不存在结构安全问题,并根据查勘结果现场回答了业主提出的疑问。
6月5日,深圳市同济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四会吾悦广场2栋公寓楼2层业主拆除部分隔墙影响的初步评估》,显示2层拆除部分隔墙后暂未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并建议由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四会市住建局已及时将有关评估情况向业主公示公告,同时将姚某涉嫌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移送至四会市城管局依法依规处置。
下一步,四会市住建局将尽快组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专家对吾悦广场悦公馆2栋公寓楼进行全面检测评估,对有出现裂缝的公寓逐一排查,并根据检测评估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住建部发文对
私拆承重墙等违法违规行为
说“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装修活动中涉及各方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通知》突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各个环节,明确了8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装修人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开展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禁止有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要承担因违法违规装饰装修造成的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
二是加强设计单位管理。对设计单位存在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三是加强装饰装修企业管理。装饰装修企业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确保人员和房屋安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对存在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四是明确管理单位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要按规定告知相关企业和个人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加强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予制止并及时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有关部门或12345热线依法处理。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五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属地街道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要及时受理装饰装修相关的报告或投诉,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执法部门要畅通城管执法平台运行,高效处理投诉、报告事项,做好部门联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是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权责清晰的接诉处置机制,加强监管,强化企业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
八是加强装修安全宣传。各地要加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普法宣传,提高装饰装修守法意识,树立文明装修理念,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承重墙为什么砸不得?
擅自破坏或变动承重墙
会对房屋甚至整栋楼的建筑
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是一种直接危害公共利益
和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和天价的民事赔偿
什么是承重墙?
承重墙,就是承受重量的墙。在房屋结构中,承重墙起着承担上部楼体重量,并将重量传递到地基的作用。
如果把大楼比做人体,那么承重墙就是人体的骨骼,抽掉它,人体就不能站立。哪怕只是拆除一小部分承重墙,也必然会改变原有建筑的承重结构,使楼房各部位受力不匀或重心偏移到其他部位,严重时可造成房屋裂缝、塌陷,甚至危及房屋安全。
私拆承重墙要承担哪些责任?
北京的岳屾山律师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对他人有侵权行为,民事上需要进行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让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居民楼其他住户如何维权?
浙江的李定胜律师表示,从权属角度看,承重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业主敲掉承重墙的行为侵害了同一栋楼其他业主对承重墙共同享有的所有权,同时该行为严重威胁到其他业主对自己专有部分享有的单独所有权的圆满状态,侵权行为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妨害所有权或者可能妨害所有权权利人可以请求妨害人排除妨害或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其他业主既有权请求妨害人将受到毁损的承重墙重新加固,也有权请求妨害人停止实施破坏承重墙的行为,以消除未来可能侵害其他业主单独所有权的危险。
如果业主敲掉承重墙的行为导致整栋楼房成为危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该业主要向其他业主承担侵权责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敲掉承重墙的业主要向其他业主承担恢复原状的侵权责任,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其要向其他业主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即使楼房被重新加固,其市场价值也可能恢复不到损害未发生的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这部分贬值损失也应由涉事业主承担,有遭受损害的业主主张应当重建该楼房,若无法重建,涉事业主应承担加固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中国普法、新华社、广州日报、四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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