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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入职300家公司骗工资,月收入超60万,一天打卡7公司

广东普法 2023-08-26


近日

《案件聚焦》栏目曝光了一则典型案件

上海一对夫妻两年入职300家公司

每月工资超60万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究竟怎么一回事

一起来看看!


事件回顾:

夫妻入职300家公司骗工资

月收入超60万


徐玲玲夫妇俩以高薪销售的身份入职,但从未正常工作,利用高净值客户名单诱惑老板,拿到工资后便辞职跑路。


作为“时间管理大师”,两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入职的公司超过了300家。徐玲玲甚至创下了单月入职28家企业的纪录,这样的“工作状态”实在让人瞠目。


毫不夸张地说,徐玲玲每天的生活,不是在面试,就是在去面试的路上。导航记录清楚地还原了她的极限工作状态:


徐玲玲导航记录

早上6点起床化妆。


7点出门。


8点到达A公司打卡签到。


9点多来到隔壁商务楼参加B和C公司的面试。


下午1点,横跨半个上海,参加D公司的例会,再去E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随后,又去了F、G公司面试。


晚上,去各种酒会交际应酬,挖掘新的公司资源。


到家已经是凌晨3点



可以说徐玲玲几乎每天都在不同的公司领工资,夫妇俩仅月工资收入就超过了60万元


由于徐玲玲选择的都是小规模金融公司,因此,当她拿出那份满是高净值客户的名单,大多数老板都舍不得放手。


一般情况下,头一个月还能蒙混过关,当老板开始催促,他们就会召集群众演员



据警方介绍,为了最大化薅取企业“羊毛”,这些头部骗子就开始发展下线,招募不同的层次相对较低的,犯罪嫌疑人一同入职公司,而这些犯罪嫌疑人,则需要将工资的20%甚至更高的50%、70%返给徐玲玲夫妇。因此,徐玲玲夫妇俩除了工资收入,提成也相当可观。


骗子们自以为有《劳动法》对于试用期员工的保护,拿捏住了部分企业的软肋。



截止目前,警方已经核查的涉案金额超过了5000万元。相关涉事人员已被调查控制,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网友热议


热议①:严厉谴责骗薪团伙,认为不仅侵害了企业权益,也影响了正常求职者的就职渠道!



热议②:提醒求职者和企业,求职、招工务必多警惕多留心!



本案中这对徐玲玲夫妇为了骗取薪资,通过伪造学历、虚构工作履历和过往业绩等材料,将自己包装成“完美应聘者”,骗得多家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不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和资源,入职的目的就是骗取企业的工资底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时入职多家公司

违法吗?


现行法律规范没有明确禁止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不过,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时,通常会与员工约定,不允许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广东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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