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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揭阳两名干部主动投案,他们会被如何处理?
近日
广东肇庆、揭阳两名干部先后主动投案
他们会被如何处理?
肇庆市鼎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锦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陈锦华资料图
陈锦华,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广东四会人,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肇庆市封开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肇庆市鼎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广东揭阳揭西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陈俊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揭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俊强资料图
陈俊强,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广东揭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揭西县南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计划生育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什么是主动投案?
中央纪委办公厅2019年7月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投案规定》),确立了“主动投案”制度。
主动投案会被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长安街知事、清风揭阳、南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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