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简史(上)
今天去苏格兰,很多威士忌蒸馏工厂都有一个旅游项目,就是让你品尝威士忌,勾兑威士忌,同时还会给你讲一堂课,用今天互联网思维的概念去解释,就是“一小时听懂威士忌”。
在英国可以参观各个威士忌酒厂(图为著名的格兰菲迪酒厂)
在这一小时当中,苏格兰人一定会给你讲他们祖辈逃税的经历,也会跟你说每个威士忌蒸馏工厂其实也是酿造啤酒的工厂,还会建议你拿家里的高压锅煮啤酒,然后在气阀上接一根导管,用一个杯子收集蒸汽,这个蒸汽就是威士忌。
这是利用了今天被化学证明的一个理论,酒精沸点78°,水的沸点100°,所以蒸馏出来的先是酒,然后是水。
但是这种蒸馏方法,蒸馏出来的依然是酒精和水的混合液体,还是不够纯,酒精度还是不够高,但是把这个混合液体再次蒸馏的话,酒精纯度就会相应再提高一点,酿酒行业把这种反复的蒸馏,叫做“精馏”。
画家Daniel Zalkus创作的描绘威士忌蒸馏室内场景的素描作品
只不过最早的蒸馏不是为了酿酒,而是为了做香水。
你可能听说过,伊斯兰教义是不提倡饮酒的,但是今天英文“酒精alcohol”一词,恰恰是从阿拉伯语言当中演变过来的,只不过这个词形容的不是酿酒,而是酿酒当中的一个技术,也就是蒸馏。
那么,人们为什么要发展这种蒸馏出来的烈酒呢?
因为,烈酒最初被蒸馏出来的时候,不是饮料不是酒。或者说,它不是用来买醉的,而是用来买命的。
因为在过去,烈酒不是酒,而是一种药。
为什么人们会把酒精当做药?
因为那个时候,大家没有酒精度的概念,只有酿造酒和蒸馏酒的概念,酿造酒可以是啤酒和葡萄酒,与之对应的蒸馏酒,就是威士忌和白兰地。酿造酒的度数很难超过15°,喝到嘴里和咽到肚子里的感觉没太大区别,但是高度烈酒不一样,喝到嘴里怪怪的,也许并没有那么舒服,但是咽到肚子之后,反倒是暖暖的,于是觉得这个东西很神奇。并且这种神奇的东西真的能让萎靡不振的人迅速精神焕发。于是,烈酒就被当做了一种药。
每个酒厂都会有其标志性的蒸馏室
所以,今天很多烈酒品牌在做包装成品的时候,都说自己的酒是“生命之水”。
当我不了解这段历史的时候,去参加酒商活动听到“生命之水”,觉得人家是在吹牛逼,后来了解了这段历史,明白那的确是“生命之水”,只不过这四个字外面的引号,代表着他们悠久的历史,那段历史是从中世纪开始的,一段尚未知晓科学的岁月。
酒在中世纪不只是饮品,而是药用的存在
关于“生命之水”最有意思的一段记载,不是给谁治好了不治之症,而是加速了一个人的死亡。事情发生在1386年,那时候是中国的明朝,再具体一点儿,是朱元璋在位时期。当时西班牙北边有一个小国王,头天晚上睡了好几个姑娘,然后一病不起,御医就提出了烈酒治病的方案,说这东西不光可以口服,还可以外敷,建议把烈酒撒满国王的被子,让国王裹着烈酒睡觉,于是国王照搬,但是没想到,旁边有一个仆人,打翻了手里的油灯,点燃了国王的酒精被子,于是,国王提前被烧死了。
好在这个是历史记载当中的暴君,据说当时那个国家的老百姓听说之后,举国欢腾。
再到后来,欧洲人开始殖民美洲,这个过程,让烈酒变成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东西。欧洲人到了美洲的时候,带去了一种病,这就是天花。美洲原住民对这种病没有抵抗力,所以病死了很多人。欧洲人原本是把这些原住民当做劳动力,但是他们不在了,就得找一批新人过来。这批新人就是我们后来熟悉的“黑奴”。
随着欧洲人殖民美洲,烈酒起到了货币般的作用
最开始,买卖黑奴不用金子也不用银子,而是物物交换。非洲老百姓很喜欢欧洲的产品,觉得有东西比有钱更实在,因为当时非洲没有贸易,当地老百姓更愿意得到“超市购物卡”,而不是“季度奖金”。于是欧洲人就把葡萄酒运到了非洲,用葡萄酒换黑奴。后来欧洲人发现,黑奴喝酒的习惯与欧洲人不同,他们主要是买醉,不是买命,在乎酒精度,不在乎酒的味道。所以欧洲人就不再用葡萄酒当做货币了,而是用烈酒当货币,因为这意味着,同样一艘船,能拉更多的“钱”。
毕竟在非洲人眼里,酒精度就等于钱。
所以后来黑奴到了美洲之后,最开始也不要工资,他们觉得钱没什么用,反倒是酒精这个东西很好。于是,白兰地变成了黑奴的工资,好好干活,就多给你一瓶。
所以随着黑奴交易发展,烈酒取代了葡萄酒
用今天视角去看这件事,会觉得很不人道,拿两瓶酒就给我打发了,不行!得发工资!
但是当时欧洲人不这么觉得,甚至非洲黑奴自己也不这么觉得,欧洲人觉得黑奴不是人,因为他们长得实在是太不一样了,所以在当时,黑奴之于欧洲人,就像是你的宠物之于你。你会给你的猫狗发工资吗?不会的,但你会给它们吃的。而当时的非洲人,需要的恰好是吃的喝的,钱对他们来讲,实在没什么用。
就在这个过程中,诞生了另外一种烈酒,它就是朗姆酒。
朗姆酒的原料是甘蔗。当时哥伦布从中美洲带回辣椒和甘蔗的时候,赞助他们的西班牙人其实很不高兴,因为他们想要的东西是《马可·波罗游记》里写的黄金,不是农作物。但是当欧洲人发现甘蔗可以做成糖之后,反倒高兴了,在他们眼里,甘蔗也是钱,于是大量发展美洲甘蔗的种植。
朗姆酒,源自于甘蔗的高度烈酒
长期从事一项劳动,就有可能歪打正着创造一个新东西。长期种甘蔗,人们发现,不用的废料也可以发酵蒸馏,也可以做成烈酒。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用当地自己生产的烈酒给黑奴发“工资”,不用再从欧洲进口白兰地,税又高,运费又贵,还是本地的划算。
但因为是本地生产,必然就降低了烈酒的价值,黑奴们不同意了,因为他们觉得白兰地是进口商品,一个礼拜给一瓶酒,没有问题,但现在已经国产化了,那么一个月是不是就应该多发点儿啊?毕竟是国产的,成本没那么高。
奴隶主并不是不讲理,觉得黑奴说的有道理,于是给他们的酒,就比原来多了许多。这样的“工资制度”有好也有坏。好的方面,是稳定了黑奴的情绪,让他们继续好好干活。坏的方面,就是黑奴喝多了也闹事儿。于是当时殖民者就给这种酒起了一个名字,叫“闹事儿酒”,写起来是Rumbullion,简称Rum。至于那个Rumbullion,演变到今天,就是英语当中的Rebellion,造反叛乱的意思。
下周见。
文:王硕
图片源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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