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可不知的十二个问题
最近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许多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了退税。听到这个消息,小王赶紧拿起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按照系统步骤进行汇算后,系统提示小王需要补税1000多元,吓得小王赶紧卸载了个税APP,心想还好自己发现得及时,不然就扣钱了。
那么真的卸载了APP就不用补税了吗?或者压根不去关注个税汇算清缴就与自己无关了吗?
当然不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南》,如果您是属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是您的义务。如果不汇算,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真的勇士,应该直面惨淡的人生。因为你不直面,后面的人生会更惨淡。
如果有网友说,可我不懂该怎么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啊,别着急,看完之后相信你就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什么呢?具体来说,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19年的12月31日,那么它就属于2019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年的1月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0年度。
1、我该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您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2、我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从哪里获得?
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处了解,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相关的收入纳税申报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您通过税务机关查询的收入纳税信息,是您的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单位)扣缴申报的信息。其中,显示的“收入”并非您实际到手收入,对工资薪金所得而言为没有减除“三险一金”等扣除和个税前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没有扣减任何费用和个税前的收入。
【示例】手机查询: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请认准正版图标
3、我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您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您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请不要通过上述渠道申诉,可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
9、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除承担上述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10、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11、年度汇算结束后,我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备查?
汇算清缴结束后,您需要将与您的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补退税款等相关信息资料留存备查。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需留存5年。
12、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会为我的个人纳税信息保密吗?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扣缴义务人和受托人会为您的个人信息保密,否则他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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