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这15个常见问题您掌握了吗?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9、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4个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
10、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1、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答: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了,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2、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3、总机构是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14、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什么,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税务系统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15、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2)从业人数的情况;(3)资产总额的情况。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梁晶晶整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