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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三个问题需要关注!

2021年4月29日15:00-16:00,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讲解”在线访谈活动。
访谈中提及的若干问题,我认为以下三个问题值得着重关注,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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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2020年经研发形成了一项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无形资产,2021年可以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的新政策,对无形资产的形成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对于制造业企业2021年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21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具体到你公司,假设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均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分10年摊销,则在2020年按照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在税前摊销17.5万元,2021年起按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在税前摊销20万元,如果按25%税率,换算成税款,每年多减税6250元。
2、我公司是一家仪器仪表制造企业,2021年购进的研发设备采取加速折旧方式,当年在税前扣除折旧100万元,但在会计上仅计提折旧50万元。研发设备的折旧该如何计算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因此,你公司税前扣除的折旧100万元,可以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3、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假设2021年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但2021年制造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那该项无形资产还能按200%在税前摊销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按照政策规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因此,在无形资产形成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是否超过50%,并不影响企业在后续摊销年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就你公司而言,在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2021年只能按175%的比例在税前摊销。但如果2022年度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50%以上,则在2022年可以按200%的比例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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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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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于公众号:图说一分为Z  摄影师顾伯群 授权本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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