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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这是为了公平?

孤烟暮蝉 孤烟暮蝉 2023-05-06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案: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在表达支持或者反对立场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一个事实:现在考公的政审过程,本来就没有一刀切,父母有案底,他们的子女是可以考公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的公职岗位,通过政审的标准不一样。比方说军队和公检法的政审会非常严格。

反过来,“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恰恰是一刀切。说白了就是完全放弃政审。

用一个一刀切的政策,取代一个有弹性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政策,那些支持“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的人说这是“不搞连坐”、这是“为了公平”。骗鬼呢这是。

一刀切“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之后会发生什么?举2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

假设:A杀了B,A的子女C考公最后当上了B的子女D当地的公安局长,当上了县长。如果这个你是这个子女D,你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体现了公平吗?

假设:A跑去美国当了汉奸反贼,A的子女B却考公成为了军队的领导干部,B还能接触到很多机密信息,这种情况谁能接受?谁能放心?

所以,很多支持“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的普通网友,其实被人偷换了概念,被人带到沟里去了。

“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根本和“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也和“罪责自负”这个法治的发展方向无关。考公要通过政审,这本就是政治考量。

不会真有人觉得投奔前苏联克格勃的“剑桥五杰”,他们的子女一样能成为五眼联盟国家的官员吧?不会真有人这么幼稚吧?政审制度本就是这个世界各个国家的常规操作。

如果“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那会出现什么局面?

A犯罪了,弄了特别多的钱,子女教育、成长环境、人脉搞得特别好。A进去了,子女考公进了体制,由于前期的各种资源的累加,子女混的风生水起。那结果就是,父母犯罪,成就了子女在体制内的地位。大家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吗?

如果A本身是官员,那情况就更加恐怖。A犯罪了,其他和A有关联的,有交易的,还没有被抓到、被查到的贪官会和A达成一个默契:A自己抗下所有,A的子女考公进体制,其他贪官一路保驾护航。这是公平吗?这是正义吗?

所以,考公要通过政审才能进入体制,这是考虑到现实执行层面的,情理法都兼顾的。

我们每年抓这么多贪官,官僚系统问题其实挺严重的。如果这些贪官出事之后,他们的子女都能通过考公政审,那么,那些和他们一起贪腐的,有交易的,有关联,还没被抓的官员,会不会对他们子女输送利益?

贪的越多、关联的那些官员越多,被抓的贪官子女手上证据就越多。电视剧《雍正王朝》都看过吧?里面有个东西叫《百官行述》,想想都恐怖。

法律只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底层逻辑,法律之上有道德、有政治。任何一个历史阶段,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用“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来运营社会的。

真要说“公平”,犯罪分子的子女,在成长过程中获得的好处、优势,能通过法律对犯罪分子的惩罚给追回来吗?政审过程其实就是变相的在追回这些好处和优势,法律上我们不搞连坐,但政治上、道德上,我们要的是正义和公平。

另外,我们可以从功利角度谈谈。“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之后,谁得了好处,谁受了损失?

三百六十行,除了考公有政审之外,罪犯子女从事任何其他行业都没有限制。这难道不是“罪责自负”这个现代法律发展方向的具体体现吗?公务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不管职位高低都掌握了一定的公权力。政审制度代表了我们老百姓对公务员这个职业的社会公共契约。

“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除了能扩大报考公务员的人数之外,想不到还能起到什么正面作用。但我们中国缺少考公的人吗?

考公本就已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老老实实、本本分分、遵纪守法的老百姓子女,在“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在取消政审之后,还要面对那些有人脉、有资源、成长环境有优势的贪官子女的竞争。这样的事情对谁有利对谁不利,是很清楚的。

所以,“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根本没必要讨论。考公要有政审,这再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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