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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士:方法问题即宪法问题 |《法理论》2021年第1期

不莱梅的音乐家 ManofLetters 2022-06-25



法理论Rechtstheorie





2021  Band. 52, Issue 1  


Von radikaler Philologie und wilder Juristerei. Verstehen in Rechts- und Literaturwissenschaft




激进的语文学与狂野的法学——法学与文学中的理解


作者Martina Wagner-Egelhaaf

摘要“法律与文学”运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美国如火如荼地展开。该运动的代表人物致力于通过文学视角来丰富法律,并论证法律的文学结构。欧洲紧随其后,“法律与文学”的研究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文学与法学在19世纪有共同的学科历史,并且存在许多诗人法学家。诠释学构成了文学与法学共同的体系关联点。令人诧异的是,迄今还没有人对法诠释学与文学诠释学的关系做深入研究。幸运的是,Dieter GrimmChristoph König主编的《文本与效力——法学与文学中的理解实践》(2020)填补了这一空白。这本文集共包含13篇论文。本文将综述与评论该文集的导言与各篇论文。



Der Wille des Gesetzgebers als Auslegungsargument. Zur Entwicklung der methodischen Äußerungen des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s




立法者的意志作为解释论据——论联邦宪法法院的方法论主张的发展


作者Christian Burkiczak

摘要魏德士有句名言:“方法问题即宪法问题”。决定方法的人,也将影响规范解释与规范适用的结果。因此,联邦宪法法院的“方法论主张”不可忽视。方法论中,历史解释具有特殊意义。早先,联邦宪法法院一直主张,规范解释不能基于立法者的主观意志,而应诉诸“制定法”的客观意志。在最近的判例中,联邦宪法法院似乎采纳了完全相反的立场。本文将描述联邦宪法法院对发生史或起源解释的意义的方法论陈述,并分析其发展。




Die beiden Säulen der Rechtssubjektivität. Autonomie und Anerkennung eines grundrechtstheoretischen Rechtsverhältnisses als Fundamente für die Entstehung von Rechtssubjektivität




律主体性的两大支柱——自主性与对基本权利理论的法律关系的承认作为法律主体性产生的基础


作者Svenja Behrendt

摘要“什么是法律主体”的问题,随着不同形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再度陷入争议。法律主体的问题其实一直未有定论:实证法在什么情况下授予主体性?依据哪些标准?术语的不统一,不同的语境以及迥异的前见使问题更趋复杂。但是,在过去,人们至少对于“谁能获得法律主体性——人与集体”意见一致,争议的是其正当性基础。现如今,这唯一的共识也被打破:人工智能是否也应该赋予其主体性?本文将探究,何为法主体性以及在何种范围内可以通过制立法行为赋予法主体性。本文将论证,法主体性以两个不同的思想为基础:一种法主体性基于自主性,另一种基于基本权利理论法律关系的实证化。



Law as Science of the Experience. Starting from a Thesis by Leon Petrażycki




作为经验科学的法律——从Leon Petrażycki的命题出发


作者Antonio Incampo

摘要对Leon Petrażycki的哲学作品来说,关键的是他的“法律的进化模式”命题。这是解释他的法律现实主义的钥匙,也是理解法律经验的一种新范式。本文将从Petrażycki的命题从发,分析经验对于法律的意义。




Anmerkungen zu John Rawls’ „Über Sünde, Glaube und Religion“




评罗尔斯《论罪、信与宗教》



作者Rüdiger Zuck

摘要本文评论的是2021年出版的罗尔斯的《论罪、信与宗教》,英文原版是2009年出版的《简论罪与信的涵义——兼<我的宗教观>》。《简论罪与信的涵义》是罗尔斯的学士学位论文,未发表。《我的宗教观》则是在罗尔斯的电脑中发现的。托马斯·内格尔将两部作品编为一本书。德译本附有一篇哈贝马斯撰写的后记。



Faktisches Haben und faktisches Handeln. Theorie der faktischen Verhältnisse




事实上的拥有与事实上的行为——事实关系理论


作者Karl Eckhart Heinz

摘要德国民法典中在两个意义上使用“占有”概念:一种是事实上的支配,即“持有(Inhaberschaft)”;一种是从所有权人或占有人而来法律上的请求权。尽管“占有之权利”表明了一种请求权,但是事实占有的基础并未得到阐明,德国民法典中缺少对持有和占有之间的明确区分。问题是,在缺少明文规定时,该如何做?一种观点认为,没有国家规范,公民社会无以为继,应当进行立法。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与国家法严格区分,别有其来源。




Rechtssozialwissenschaftliche Betrachtungen des Gesellschaftsrechts. Ein interdisziplinäres Forschungsplädoyer




公司法的法律社会学研究——一个跨学科的研究



作者Jean Mohamed

摘要什么是公司法?为何将公司法作为一个社会秩序和行为引导模式?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出发。首先,制定法文本无法解释和确定这个独立的专业领域。确定无疑的是,公司法是一个社会事实,因此,通过社会-法律研究、法人类学或法文化而非教义学研究可以更好的理解“什么是公司法”这个难题。



Robotik und Recht




机器人与法



作者Martin Schulte

摘要机器人法研究所成立10周年之际,也恰逢该所所长希尔根多夫教授60岁生日。研究所的目的是通过跨学科和实践导向的研究,直面技术进步对法律的挑战,并尝试探索出当今法律问题的解决之道。研究重点是电子化,尤其是电子医疗和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研究成果发表于希尔根多夫教授主编的“机器人与法”系列。本文是对《机器人法10周年纪念文集》(2020)一书的综述。




Sieckmann, Jan-R., Logik juristischer Argumentation, 2020




评Jan-R. Sieckmann的《法律论证的逻辑》(2020)


作者Michael Mauer




Krimphove, Dieter, Rechtsethologie. Die Ableitung des Rechts aus der Entwicklungsgeschichte des Menschen, 2021




评Dieter Krimphove的《法习性学——从人类发展史推导法律》(2021)


作者Martin Schul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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