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5月1日12时,寿光正式开始施行
日前,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印发《2022年潍坊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所有休渔渔船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切实维护潍坊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形势总体稳定。
方案明确,各地要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转港申请批准、智慧化监控管理、渔业执法协作、船厂巡查、集中看管、统一处罚标准、行刑衔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伏季休渔管理制度。所有休渔渔船(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到渔船所属地船籍港停靠休渔,除经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批准市外异地坞修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市外停靠休渔。休渔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靠地点。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形势稳定。创新宣教方式,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手段,营造涉渔守法守规良好氛围。打响“海上党旗红”党建品牌,用党建引领渔民自觉依法依规生产,夯实伏季休渔的群众基础,共同维护全市伏休秩序稳定。实施科学管控,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物防作用,利用现代科技装备,整合各类预警监控信息系统,实现对辖区渔船、渔港的实时管控。发挥基层作用,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海洋渔船四级包保责任制、依港管船等制度措施,健全伏季休渔举报处置机制,对举报情况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责编:十月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