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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 补件RFE超强解析:如何正确的怒怼移民局!

英卓律所 英卓 202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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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我的H-1B 接到RFE (补件通知)了?!好心慌啊,我该怎么办?别担心,英卓律所根据历年经验总结了H-1B 通关大秘籍。下面我们就来一起见识一下各路题型!

“RFE,全称Request for Evidence,是移民局的常用工具。移民局通过发送RFE,向申请人寻求更多的事实证据,以决定是否通过你的申请。”

RFE 常规题型

职位专业性 

 (Specialty Occupation) 

题型介绍:

H1B 的RFE中,最常见,最棘手的就是职位专业性(specialty occupation)的问题。大部分的H1B RFE,都是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证明职位专业性。

根据移民局规定:一个职位要证明其通常需要特定领域至少本科以上学位才能从事,方符合H1B的专业职位要求,以下四条要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 雇主对这个职位一直以来最低要求都为特定领域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2. 相同和类似规模公司对这个职位的要求也是特定领域的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3. 雇主通常要求此职位的学位或等同学位;

  4. 工作的性质既复杂又独特,所以必须要有特定领域内拥有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担任。

应对策略:

虽然说移民局只要求四点满足一点,但是我们都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交充足的证据材料。通常情况下提交的辅助材料包括:公司人力部门或者部门主管的支持信,一份详细的工作职责,现阶段参与工作资料,同一公司同岗位员工的学历和简历,同类公司的招聘广告,或者同业其他公司的支持信等。

员工资质

(Beneficiary Qualifications)

题型介绍:

学位宽泛/专业不对口:

此类补件躺枪的多数为万金油专业比如general study 或者 MBA 没有特定科目侧重(concentration)的同学,移民局往往会认为他们的专业过于宽泛,不满足专业性的要求。

应对策略:

遇到此种补件不要慌张,收益人要把成绩单找出来,仔细的圈出所修课程中与实际工作相关的部分,附上课程简介,如果可以最好请课程教授或者院系负责人写一封支持信,同时公司也要提供一份更为详细的工作职位说明,明确工作中需要用到知识与所学知识紧密相连。

雇佣关系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题型介绍一:劳务公司

这样的情况最常见出现在IT领域的外包公司(staffing company)的申请中。由于H1B雇员长期被派驻在客户公司,移民局会怀疑客户公司和H1B雇员之间,才是真正的雇用关系,申请公司只是掩人耳目。这个时候,就需要申请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辅助材料加以解释说明。

应对策略:

最基本的雇用合约包含派遣条件,申请公司与派遣公司的合约,申请公司的组织结构表,同公司其他派遣人员的工资单,w-2,等一切能证明其间真实有效的雇佣关系的材料。

题型介绍二:员工持股

第二种情况主要针对受益人自己创业然后给自己申请H1-B的情况,H1B雇员同时是H1B公司的股东,那么也有可能产生关于雇员身份的质疑。

应对策略:

此种情况下,通常要提交股权协议,以及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协议表明员工虽然持股但是对公司没有任何运营决策的权利,核心在于其像正常员工一样仍然可以被开除。

公司地址信息

(Company Address)

题型介绍:

如果您的补件仅要求提供公司地址变更资料,办公室租约等信息,那么您可以稍微放宽心。此类RFE难度最小。(不过,如果您的公司在您的申请材料递交上去之后变更地址,但是您的LCA(劳工条件申请)却提交的是原来的地址信息,则不属于此类题型。如有此类情况,请您立即联系您的律师,或者咨询我们。)

应对策略:

提供最基本的证明材料包括国税局发给公司地址的信件,州政府地址变更的纪录,以及公司账户银行对账单等。

其他非典型性RFE

身份维持

(Maintenance of Status)

题型介绍:

此种类型,出状况一般是在收益人为学生身份,通常移民局在审理案件时根据其信息库内受益人的身份状态进行核实。当移民局觉察受益人身份有疑点时,会就此发出补件通知。此种类型中,最常见被要求核实的身份为F-1 CPT时期是有效的学生身份 。

经过2016年轰动一时的“北新泽西大学”事件,移民局对于挂靠学校,挂靠学生身份是非常的细致,根据我们了解到凡是申请时为第二学位且在CPT的学生,中招率非常大,移民局通常要求出示具体的材料表明其有正常上学以及CPT的合理合法性。

应对策略:

通常需要准备的辅助材料包括: 受益人的成绩单,签到证明,学费收据,学校学籍处的在读证明等。 同时,毕竟CPT是一门课,关于此项实习的资料,包括给学校的CPT项目申请表,与公司签署的实习合约,以及学校方面此课程的相关课程说明等。

职位必要性

 (the need of proffered position)

题型介绍:

通常此类情况出现在小型公司给受益人提交H-1B申请,而受益人的技能与公司的经营范围不符合的情况。简单来说,比如一个小型设计公司为 受益人申请会计岗位。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就可合理怀疑,这个公司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内部会计岗位,从而发出补件通知。

应对策略:

应对重点在于申请人要充分提交证据表明其公司确实需要这样一个职位,并且受益人将在其申请的专业性职位上从事相应的工作。

通常情况下辅助资料包括:公司的商业计划书,公司雇员情况(比如公司实际全职雇员少,但是忙季雇用大量自由职业者或者短期内有大量扩张的目标),业务涉及跨国合作需要账目处理(可提供业务合约等),等材料来证明公司确实在财务方面强烈需要增加此岗位,并且能保证受益人有足够的工作,让案子能顺利通过审核。

小伙伴是不是被五花八门的补件情况看花了眼,已经在申请的小伙伴也不用慌张,多咨询有经验的律师。如果还未申请的小伙伴,可要做好规划,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从开始为你的案件做好规划,力求一次通过!当然欢迎各位咨询英卓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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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英律师

曹英律师是位于美国大纽约地区Ying Cao Law LLC (英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曹英律师同时拥有纽约和新泽西两州的执业资格,中英文流利。北京出生和长大的她从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赴美密歇根大学留学获得硕士学位。曾供职于世界五百强企业,后获得罗格斯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曹律师曾先后供职于总部位于华尔街的全球排名第三的律所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Sullivan & Cromwell LLP), 位于时报广场的普凯律师事务所(Pryor Cashman LLP) 以及古温波特 (Goodwin Procter LLP)。2011年,曹律师作为代表律师陪同洛克菲勒家族第五代掌门人史蒂夫洛克菲勒二世和三世前往中国。近年来,曹英律师代理的客户从上市公司到各领域精英。过硬的专业素质,严谨的做事风格,高效的律师团队,以及合理的收费标准,让英卓律师事务所在大纽约地区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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