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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向拆迁安置房的“黑手”

廉洁四川 2021-06-26

“叶科文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8月23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叶科文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倒卖虚构安置房指标从中非法牟利一案。旁听席上,来自区级各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共130余名党员干部屏气凝神,旁听案件审理,接受现场教育。
事情还要从11个月前说起。2018年10月28日,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接到木兰镇纪委上报的问题线索,主要反映木兰镇政府拆迁工作人员叶科文倒卖政府安置房指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对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通过排查5户身份存疑人员,对其安置户身份和安置指标进行刨根问底,发现上述5户人员均是从林某某处购买了安置房指标,而林某某并不符合安置条件,没有相应的安置面积。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疑点浮出水面,所有问题都指向叶科文。
“我今天来,是向组织坦白我在木兰镇拆迁工作中所做的一些错事。”11月7日,叶科文在木兰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陪同下主动到区纪委监委投案。因叶科文涉嫌违法犯罪,且存在串供可能,新都区纪委监委报批后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叶科文1999年部队退役后,在新都区木兰镇政府党政办工作;2011年至2018年,叶科文参与木兰镇多个拆迁安置项目。到案后,叶科文如实供述了核查组已掌握的其伙同林某某涉嫌共同贪污的犯罪事实5起,涉案金额约138万元。
经过前期的调查走访,区纪委监委收集了大量书证,对叶科文的通话清单、银行信息、拆迁安置资料、政策文书等3万余页资料进行分析、研判。证据显示,叶科文日常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多次购买奢侈品牌皮具、手机、手表,并购置豪华品牌汽车多辆及别墅一套。其消费远超自身合法收入及当地正常生活水平。
“叶科文的问题远远没有他交代的那么简单,我们必须深挖细究,一查到底,把所有伸向安置房的‘黑手’都揪出来!”在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调查组坚定信念,吹响集结号,开始了对叶科文多轮谈话攻坚。
“我违规和林某某出售390平米的安置房指标,我的问题已经全部交代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叶科文一口咬定。
“那潘某某安置房指标比实际分房的指标要多45平方米,刘某等人的安置指标均有增加的情况是怎么回事?”调查组抛出了核查中发现的疑点。
“这个,应该是他们和转让户之间协议购买的。”叶科文回答。
“李某某何某某不是本镇安置户,如何分得本村的安置房共210平方米?”面对调查组摆出更多的证据,叶科文的态度有所动摇。调查组趁热打铁,进一步从讲事实、摆证据向教育感化、政策攻心、法律宣讲等方式给叶科文言明利害,权衡得失。4个小时的谈话,叶科文几度哽咽。
“报告,我需要纸和笔。”在第12轮谈话结束后的当天晚上,叶科文以文字的形式主动交代新的问题11条,涉及金额100多万元。经过多轮攻坚,叶科文心理防线被彻底攻破,先后60余次向调查组供述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经审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叶科文,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拆迁安置户出售安置房指标、直接出售政府安置房、截留政府应收安置房款等方式贪污国有资产319.45万元,涉嫌受贿18万元。
2019年4月,新都区纪委监委给予叶科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叶科文漠视党的纪律,理想信念丧失,视公权力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视国有资产为个人“提款机”。利用所在单位相关制度不健全、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不力的漏洞,点燃了自己的贪欲,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叶科文的案例警示我们,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对权力心存敬畏,守得住初心,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对得起人民。
新都区纪委监委以此案为契机,针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斩断伸向拆迁安置房的“黑手”,将群众身边的“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编辑:李香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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