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医文化拿来弄虚作假,这个院长栽了!
“你镇卫生院违规决策,相关人员采取虚开发票、提供虚假采购资料申报中医文化打造设备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德勇、肖世崇行政警告处分。”今年4月30日处分下达后,自贡市富顺县李桥镇卫生院院长刘德勇和工作人员肖世崇成了“霜打的茄子”,他们终于确信自己的“太极”“打偏了”。
事情还得从2018年6月说起。彼时自贡市委第一巡察组到李桥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暨深度整治“微腐败”专项巡察。在翻看李桥镇卫生院关于“2017年富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项目建设”相关材料时,2017年12月12日的院委会会议记录令巡察组干部眉头紧锁——“为应付财政局及卫计局中医文化打造后续审批,本院现在光华医药公司胡光洁处开具假发票上缴备案……关于虚假报的中医设备38500元本院另做一份询价记录,以备以后翻查,关于结余的13230元,以后本院在光华继续拿耗材抵消。”
“弄虚作假竟如此堂而皇之,是不是认为只要是‘为了医院’,就可以为所欲为?只要‘经过集体研究’就能够‘以假乱真’?”巡察组质问道。
接到线索,富顺县纪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立即去往李桥镇卫生院:“刘德勇,李桥镇2017年中医文化打造的情况,你作为一院之长肯定清楚。最开始预算是4万多元,为什么后来只买了2万多元设备?”
“中医文化打造,我院是从2016年开始,但没有资金,2017年才有的打造资金,具体是经办人在负责,我不清楚。只买2万多元设备,是由于还有一些中医的重要东西没买,都是经办人员的问题……”刘德勇“一推六二五”,一问三不知。在此后的谈话过程中,刘德勇提及最多的就是“具体经办人在负责”,自己仿佛“置身事外”,项目于他“毫无干系”。
调查人员随即找到刘德勇口中“什么都经办”的具体经办人——康复科医师肖世崇。然而,肖世崇的回答却截然不同:“采购前都要向院委会汇报,院委会就是医院主要班子,以院长为首。院委会才有决策权。”两个人对质却“对不上”,个中原委浮出水面。
原来,2017年4月,李桥镇卫生院申请获得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项目建设资金10万元,其中5.4万元用于中医馆装修改造,4.6万元用于中医设备采购。卫生院经询价确定光华公司为设备中标供应商,但最终仅在光华公司采购了25270元的中医设备。为了应付项目资金检查,通过院委会研究决定,在光华医药公司开具38500元的发票,并制作了虚假询价资料。结余预算13230元,院委会决定用于以后在光华公司继续购买耗材。
细查之下,调查人员发现李桥镇卫生院提供的光华公司开具的38500元发票和销售出库单与实际采购设备不一致,且中标通知书、中医设备购销合同、竞争性谈判报价均属后补资料;采购项目验收单上刘德勇、肖世崇签署意见与实际采购项目不符。
2019年初,经富顺县卫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刘德勇立案调查。宣布立案决定时,面对铁证,刘德勇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太极”打不动了:“这个事情确实是我做的决定,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我一定按照规定办事,严守财经纪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应付检查’‘开具假发票’‘虚假票据’,弄虚作假也搞起了‘形式主义’,不仅开会研究,还记录留档。这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财经纪律意识薄弱,相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专项资金管理不公开透明。今后,富顺县将拓宽监督渠道,综合利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富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杨鸿臻表示。
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字:王兆伟 廖影
编辑:李香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