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纪律保障
12月9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雁飞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并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全会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精神实质,找准定位,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提升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程中的纪律保障作用。
会议指出,要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监督检查的重点,从政治上着力发现和纠正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偏差问题,为全会精神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解决我省城乡基层治理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会议强调,要深化“三个一体推进”,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我省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努力提升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能力,着力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践。切实做到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全面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文字:何旭
图片:胡古月
编辑:游洋漪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