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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人摇身一变成“中介”
2019年“五一”小长假刚过几天,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就来了一个30多岁的年轻男子,自称是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竹根房管站的负责人沈冬波,是来交代违纪事实的。他交代了几起自己违反规定,帮别人找公租房的事,但却说自己没有收钱。沈冬波为什么来自首,他的交代属实吗?事情还要从五通桥区的一次巡察说起。
沈冬波私自为27人获得公租房租住资格提供帮助,收了其中16人给的好处费。按照规定,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同时还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那么,沈冬波手中的房源究竟是从何而来?
沈冬波从2002年起就一直在竹根房管站工作,单位同事都认为他聪明、能干。出于对他的信任,房管所对竹根站赋予了很大的权力。可以说,用信任代替监管,是沈冬波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无独有偶,在乐山市住房保障局,也有一位同样凭借领导同事的信任而“靠房吃房”的人——刘晓龙。
沈冬波和刘晓龙,一个是基层站所的公职人员,一个是机关单位的临聘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他们并不起眼,却手握公权力,以权谋私,公然当起了“中介”,大肆获利。这种“小官贪腐”离群众更近,更容易直接侵害群众的利益,必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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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游洋漪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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