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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连发两份“1号建议书”背后

廉洁四川 2021-09-24

2020年3月6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收到区监委发出的编号为眉东监建〔2020〕1号的监察建议书,内容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建议”;3月30日,该区人民政府又收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的编号为眉东委巡领〔2020〕1号的巡察建议书,内容是关于“规范失地农民社保相关工作的巡察建议”。

一个月时间内,两份“1号建议书”,两次制发给区政府,两次直指农民土地问题,这背后究竟有何深意?








民生利剑“悬”起来


民生就是民心。今年,东坡区监委在查办区征补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宿俊杰和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蹇小平一案时,发现二人在当地太和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罔顾公平公正,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征地拆迁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我们以监察建议书为抓手,做实做细民生领域日常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室主任王仁文介绍道。案件查办结束后,区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以一纸监察建议书直指病灶,一针见血指出全区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普遍问题,督促区政府以整改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东坡区人社局向修文镇铝城区群众讲解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及流程。


同样,另一份“1号巡察建议书”也聚焦农民土地问题。“区委巡察组在第十轮巡察工作中,发现部分镇村在落实失地农民社保工作中,存在干部以权谋私、制度执行不严、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区委巡察办主任黄山表示,民之所怨,就是剑之所指。巡察建议书的精准制发和督促整改能够压缩“微腐败”和小官滥权的空间,不断扩展巡察监督成果,让群众切实感觉到巡察就在身边、巡察就是管用。



同级监督“实”起来


两份“1号建议书”发出后,区监委和区委巡察办陆续收到区政府的正式回复。

“为图简便搞变通、省程序,应复核未复核、应审查未审查、应公示未公示、应签字未签字等现象普遍存在。”区政府在收到“辣味十足”的监察建议书后,主要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分管副区长与区征补中心党组书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股长与股室人员逐一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指导查摆问题17个,实现“监督末梢”前移。

“1号巡察建议书”的震慑作用也得到充分发挥。区政府第一时间专题研究失地农民社保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强化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分配、同步公开公示等措施进行整改。

“‘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是同级监督长期存在的难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霞认为,以两份“1号建议书”为切口,紧盯关键事和关键人,既是构建“四位一体”监督格局的重要实践,也是全面压实“两个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的有益探索,这让同级监督有“底气”、更“硬气”。



制度笼子“扎”起来


制定《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的八项制度》,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流程,明确调查、确权、测绘、评估等重点环节涉及的各部门职责,对社会服务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制度,缩减权力寻租空间……

制定《东坡区被征收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村民会商、公开公示、监管会审等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审核把关职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整改落实才是“1号建议书”的试金石。在收到两份“含金量”十足的建议书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和干部履职不规范、不公平等问题。通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实现“一竿子插到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要善于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现象,让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陈霞认为,“建议书”不仅是激活“一池春水”的日常监督抓手,更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要积极推动整改落实从案发单位向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拓展,真正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来源:眉山市纪委监委

文字:史南西

编辑:游洋漪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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