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 纵深推进反腐败能力建设
“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形势,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要求“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纵深推进反腐败能力建设,是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手段越来越丰富,从应用大数据等手段进行分析比对,到健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凝聚合力,再到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多种手段助力反腐败斗争“智慧升级”,大大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查处腐败问题效率。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表现形形色色。腐败问题花样翻新,反腐败手段也要不断创新,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开拓新思路、实践新举措,不断完善反腐败工具箱,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的穿透性,让腐败问题无所遁形。
坚定扛起反腐败职责,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败专门力量,在与腐败作斗争上只能进、决不能退。要更加主动扛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新情况新动向,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推动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要健全腐败案件办理程序衔接机制,强化各项监督成果运用,严肃查处巡视、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腐败问题,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研判,依规依纪依法作出精准处置,持续发挥审计等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提质增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制定完善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继续推进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反腐败工作全过程。要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推动用好缺席审判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加强反腐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一些贪腐分子为了逃避查处,精心设计,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贪腐方式更加隐蔽多样,违法所得披上“合法”外衣,犯罪问题贴上“违纪”画皮。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要保持高度敏锐性和洞察力,练就“火眼金睛”,准确把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特点和规律,加大甄别和查处力度,善于透过纷繁复杂的行为表象揭露违纪违法的本质。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对执纪执法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关注,加强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在总结规律、提炼经验中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胡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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