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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长生疫苗案,又有6名药监官员被免职!

Яна 健识局 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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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Яна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

全文2639字,阅读需要4分钟


8月18日,中纪委官网通报,对国家药监局7名问题疫苗案件相关工作人员问责,其中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任丁建华等6人予以免职。



公告称,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失察失责等诸多漏洞。2018年8月1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任丁建华予以免职;


  •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董润生予以免职;


  •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孙京林(2014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副主任)予以免职;


  •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处长叶国庆予以免职;


  • 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调研员郭秀侠予以免职;


  • 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王佑春予以免职;


  • 责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院长(主任)李波做出深刻检查。

  

据不完全统计,自疫苗事件以来,全国已有至少72名领导干部及监管人员被不同程度问责、处理。


▲ 中央政治局会议同意问责多名相关领导干部,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被立案调查


据新闻联播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8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


  • 对金育辉(吉林省副省长,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予以免职;


  • 对李晋修(吉林省政协副主席,2015年12月-2017年4月任分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引咎辞职;


  • 要求刘长龙(长春市市长,2016年9月任长春市代市长,2016年10月至今任长春市市长)引咎辞职;


  • 毕井泉(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15年2月-2018年3月任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引咎辞职;


  • 要求姜治莹(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2012年3月-2016年5月任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做出深刻检查;


  • 要求焦红(国家药监局局长)作出深刻检查。

  

对35名非中管干部进行问责。

  

决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吴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原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分管药化注册管理、药化监管和审核检验等工作)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会议责成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 吉林省4名领导被免职、责令辞职

  

8月16日,根据国务院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问题调查组调查结果,吉林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力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作出组织处理。决定按法定程序

  

  • 免去郭洪志担任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 免去白绪贵担任的吉林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职务(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任分管药监工作的长春市副市长);


  • 免去曾向东担任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 免去闫海江担任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 长春市8名领导被免职、责令辞职

  

同日,长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力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长春市相关人员作出组织处理。按规定程序

  

  • 免去唐若迪担任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 免去张文革担任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 免去周福云担任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职务;

      

  • 免去于百川担任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 责令长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赵旭辞职;


  • 春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文俊(2017年6月任长春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联系长春市食药监局高新分局)辞职;


  • 责令长春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于振波(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任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联系长春市食药监局高新分局)辞职;


  • 责令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分党组书记、局长陈铁等人辞职。

  

▲ 湖北省11名履职监督失职失责人员被严肃问责

  

8月17日新华社消息,经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并报经湖北省委批准,决定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政府、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11名履职监督失职失责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 给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小川(牵头工作)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 给予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协常委曹敬兰(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


  • 给予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原二级巡视员王元廷(2017年10月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给予武汉市政府副市长龙良文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 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彬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 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力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 给予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府参事室参事肖红(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省政府解聘其参事职务;


  • 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总队长金汉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 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处长范绪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 给予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处处长,现任武汉市蔡甸区政协副主席陈俊(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 给予时任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现任江夏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尹于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同时,责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纠正对武汉生物公司的行政处罚;责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此外,8月16日国务院下令没收长春长生公司所有违法所得并处最高罚款,长春长生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于7月29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ST长生实控人高俊芳、张友奎,及高俊芳之子,长生生物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张洺豪所持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有关单位已经启动追责程序,对武汉生物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有9人被予以撤职、警告、罚款等不同程度处理。

  

截至目前,包括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及企业相关责任人,长春长生、武汉生物疫苗案已至少抓捕、立案调查、问责、处理100人左右。


编辑:Shi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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