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将至,有份节前提醒请查收
国庆中秋假期来临,根据天门市纪委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持续纠治“四风”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运行以及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天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办温馨提示如下:
一、出行前请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国庆中秋假期我市天气预报以下雨为主,气候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极大,请各地各单位出行前关注气候变化和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
二、请文明出行。各地各单位出行时,要叮嘱驾驶人员按车道有序行驶,不要强行超车,不闯红灯,不违规调头,不逆向行驶。
三、请勿酒后驾车。各地各单位外出用餐时,同行人员要提醒驾驶人不要饮酒,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四、请勿疲劳驾车。各地各单位外出时,同行人员要提醒驾驶人员注意休息,不要疲劳驾驶。外出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应适当停车休息,且全天开车时间要控制在8小时以内。
五、请勿超速超员。车辆超员后各部件性能降低,危险性增加。各地各单位外出时,如发现车辆超员,应及时另行安排车辆。如遇高风险路段,要减速慢行,切莫超速、占道、抢行,以免途中造成麻烦并增加安全风险。
六、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遇人行横道时减速通过,有行人应减速或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穿道路应主动避让。
七、加强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公务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车辆技术安全隐患,不定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八、严格执行双休日、节假日公务用车报备制度,双休日节假日除执法执勤车辆、值班、应急抢险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封存停放,确因特殊情况使用公务车辆的需提前向市公车办报备,如有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报备(联系电话:13545098871),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报备表。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实行公务车辆违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举报邮箱:tmgcjb@163.com;
举报电话0728-5233336,18371585855;
接受举报信件地址:市政府楼103室。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认真履行公务用车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理规定,欢迎广大群众和媒体积极监督举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用车等有关问题线索,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对这些问题优先处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公务用车在“阳光”下行驶。
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鄢静 审核|郭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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