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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新能源汽车享受购置税减免的条件“一键刷新”!12月11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下称《公告》)明确了2024年后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适用的技术条件和执行要求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以《公告》的新技术要求为例:
现行免征购置税政策对纯电动乘用车的纯电续航里程要求为大于等于100km,而调整后指标为大于等于200km,百公里耗电量标准收紧,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要求也进一步收紧。
同时,增加低温里程衰减率这一指标,纯电动乘用车和N1类纯电动货车低温里程衰减率不超过35%,明晰了换电车型的技术和材料标准。
按照《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车辆购置税,但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将减半征收,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按照《公告》,今年已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仍可享受减免税优惠,通过技术升级、补充相关材料满足《公告》新标准,仍能获得优惠资格;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这为企业预留了“适应期”。
一图读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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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巍臻
编审:刘星编辑:郑凯凯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