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疆下发通知,事关清明祭扫


【原标题】新疆民政厅下发《通知》:2022年清明现场祭扫须预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5日放假调休,共3天。>>>好消息!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清明节临近,新疆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提前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明确是否开放、开放的区域范围以及现场祭扫服务具体措施等相关要求,并向社会公布。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殡葬机构,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地区,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并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智能便民服务。


《通知》强调,祭扫期间,各地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利用殡葬服务在线平台、开通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预约祭扫;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要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引导群众选择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节日内涵,并将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此外,新疆将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将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将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并严防火灾。


来源:新疆日报



期推荐新疆新增1例确诊、23例无症状
它要加入俄罗斯联邦!白宫回应是否愿为乌克兰“担保”
哈《首任总统法》“保护”哪些人?

温馨提示

凡转载本账号文章,请在明显位置标注:转载自“丝路新观察”。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意见。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内容系网络资料,无法联系版权所有人,如文章文字、图片存在侵权行为,烦请联系公众号运营人员。

如需广告、商业合作,请联系微信:z13565801531。

丝路新观察网站:www.siluxgc.com

新浪微博:丝路新观察官微

监制:张兴鼎  编辑:宋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