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新疆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原标题】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例 无症状感染者44例
今天(4月2日)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疆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会上通报,截至4月2日19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例,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4例,其中,乌鲁木齐市米东区1例、水磨沟区3例、天山区1例,库尔勒市1例、和硕县35例,昌吉市3例。
新疆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巴州和硕县三地病例高度同源
会上通报,经流行病学调查,结合指示病例、续发病例新冠病毒基因序列比对结果,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巴州和硕县病例存在相同的75个核苷酸突变位点,均属VOC/Omicron变异株BA.2进化分支,三地病例高度同源。
本起疫情初步判断为和硕县川硕矿山3号矿来疆务工人员在外省感染,将病毒带入矿区在其内部传播。库尔勒市病例为和硕县矿区溢出病例,乌鲁木齐市病例为和硕矿区输入,昌吉市病例与矿区病例在和硕县乌什塔拉附近产生交集,三地为同一传播链,经比对,与近日外省(市)传入浙江、江西、河南省的本土病例新冠病毒基因组高度同源。
新疆本次疫情传播链相对清晰,目前没出现病毒外溢和疫情扩散情况
会上通报,本次疫情传播链相对清晰,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病例为早期发现。指示病例乘列车进入乌鲁木齐市,因其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即闭环转运至米东区集中医学观察点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在例行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昌吉病例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被检出,均做到了早发现。
乌鲁木齐市、和硕县、昌吉市、库尔勒市第一时间对指示病例及续发病例的密接、次密接和时空伴随者进行管理,同时对涉疫区域及时划分风险区域实施封控,后续病例全部来自集中隔离场所,目前没有出现病毒外溢和疫情扩散情况。
乌鲁木齐市、和硕县3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会上,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副组长、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杨毅宁通报了此次疫情医疗救治情况。
目前,自治区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收治了10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其中,1例确诊病例轻型、9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巴州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收治了38例,全部为无症状感染者。
疫情发生后,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全力指导定点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对1例轻型确诊病例按照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采取使用中药1号方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特别是其中具有高龄、患基础性疾病等危险因素的无症状感染者加强基础病治疗,加强营养支持,因人施策服用预防性中药,由专家组每日评估健康状况。同时,积极加强心理疏导干预和人文关怀,解决感染者在隔离期间心理诉求和生活需求。目前,所有感染者情绪稳定,整体情况平稳。
在定点医院医护人员们的精心治疗和照料下,4月2日,已有乌鲁木齐市米东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硕县2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4月1日乌鲁木齐市报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通报
4月1日,乌鲁木齐市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现租住于天山区东大梁西街353号院,系3月30日昌吉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2和3月31日乌鲁木齐市报告的3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共同密切接触者。
3月22日至25日,与3月30日昌吉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2和3月31日乌鲁木齐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之一自驾车在巴州库尔勒、和硕旅游,3月25日返回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大梁西街353号院租住房;
3月25日至29日,曾前往沙依巴克区炉院街333号、水磨沟区五星北路71号、正泰小区、荣惠社区核酸采样点、经开区(头屯河区)火车西站六街小区;
3月30日即被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1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已转运定点医院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经排查,该无症状感染者于3月16日、21日、26日、29日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3月3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与该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对其行动轨迹涉及的小区、场所进行终末消杀。
十二师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有这些活动轨迹的人员请立即报告!
密接吴某某
3月31日00:30许入住新斑马酒店,12:20左右退房,16:30在新天润一期小区门前流动摊位购买水果,17:00到位于通嘉一期的足浴店上班。4月1日凌晨4:00在新天润一期小区附近就餐,微信付款给“浇汁黄面烤肉”,15:00到足浴店上班。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轨迹,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两名密接人员活动信息公布如下:
密接1孙某某:
2022年3月29日18:30,接协查通知,十二师五一农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密接人员孙某某进行流调。其密接人员已全部落实相应隔离措施。
3月26日12:30,孙某某从焉耆县乘坐7558次列车13号车厢,于当天18:48到达乌鲁木齐站;
19:04乘坐D014路公交车;
22:30到达五一农场;
22:40在五一农场星光夜市黄林玲拌面馆就餐。
密接2张某某:
2022年3月29日11:00,接协查通知,十二师一〇四团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密接人员张某某进行流调。其密接人员已全部落实相应隔离措施。
3月26日12:56,张某某从和硕县乘坐7558次列车,于当天18:48到达乌鲁木齐站;
19:30到达一〇四团西城农贸市场;
20:00在吉玥便利店购物,后到西域香餐厅就餐;
3月27日、28日、29日早7时许在西域香餐厅就餐,7:16在瑞和购物买东西;
3月27日7:30至8:30到人才市场(老君庙派出所路口)务工;
3月29日7:30从人才市场(老君庙派出所路口)到五一农场工地(体育馆)务工。
请与以上活动轨迹重合的居民第一时间主动向疾控部门或所在社区主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警情通报:散布涉疫情谣言者被处罚!
警 情 通 报
4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查处一起通过互联网络上散布疫情谣言的案件。
经查,4月2日,违法行为人朱某(女,27岁)通过互联网散布某区确诊了大量无症状感染者的涉疫情谣言,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朱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正团结一心、共同抗疫,希望广大市民从政府部门、官方媒体等权威渠道获取信息,不传谣、不信谣。对故意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谣言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日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十二师疫情防控指挥部、央视新闻、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期推荐乌鲁木齐暂缓清明祭扫活动!兵团十二师紧急寻人
新疆新增9例无症状!乌鲁木齐、昌吉紧急寻人!!
视频 | 卡塔尔世界杯分组抽签、主题曲公布
温馨提示
凡转载本账号文章,请在明显位置标注:转载自“丝路新观察”。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意见。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内容系网络资料,无法联系版权所有人,如文章文字、图片存在侵权行为,烦请联系公众号运营人员。
如需广告、商业合作,请联系微信:z13565801531。
丝路新观察网站:www.siluxgc.com
新浪微博:丝路新观察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