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华必看!中国驻土库曼斯坦使馆最新通知
中国驻土库曼斯坦大使馆官网15日发布关于优化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具体如下:
自即日起,驻土库曼斯坦使馆优化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免除赴华就业人员签证邀请函
对业经中国国内主管部门批准赴华就业人员,申请工作签证时无需提交中国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
二、免除复工复产人员家属签证邀请函
对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无需提交中国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
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其他外籍家庭成员(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如确需赴华,可申请相应类别签证,且无需提交中国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
三、扩大因人道事由赴华人员范围
在现行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事由基础上,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申请相应类别签证赴华团聚或探亲。
四、当前可受理签证类型和核心文件
签证类型 | 适用情形 | 核心文件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访问、交流等活动 | PU邀请函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 |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
S1字签证 (随居) S2字签证 (探亲) | Z字签证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 (如Z字签证持有人的18岁以上成年子女/子女的配偶,确有赴华需求,请致电我馆488105) | Z字签证持有人在华工作居留许可/Z字签证(S1/S2类签证因个案不同,申请材料会有差异,工作人员将予以指导) |
Q1字签证 (团聚) Q2字签证 (探亲) | 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中国籍邀请人身份证/外国籍邀请人在华永久居留证(Q1/Q2类签证因个案不同,申请材料会有差异,工作人员将予以指导)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高端人才确认函》 |
C字签证 | 机组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担保函 |
外交公务类赴华签证正常办理,请致电我馆488105,工作人员将予以指导。
现阶段我馆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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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驻土库曼斯坦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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