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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兹别克斯坦,什么情况下允许学生使用手机?
随着新学期的开始,“教师是否有权利没收学生个人财产(如手机)”又一次成了家长们热议的话题。近日,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回答了这个问题。
第一,根据相关规定,开始上课和学校其他活动之前,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应关闭手机并将其放入包中。
第二,学生不得将手机放在胸前口袋、裤兜或裙子口袋里,也不得挂在脖子上。如果手机没电,也不能在学校给手机“充电”。
第三,不允许用手机向他人展示宣扬暴力、血腥和色情的视频及照片,以及拍摄和展示暴力和破坏行为的场景,从而损害教育机构的形象。
第四,上课时,最好完全忘记手机的存在,因为它还在学生的书包里。而且,上课期间禁止以下行为:
·通话或发短信;
·将手机放在桌上;
·听音乐(包括戴耳机听);
·查看照片、播放视频、使用录音机、计算器、日历、记事本和通讯录;
·拍照片和视频;
·使用其他服务。
不过,学生可在课间使用手机与父母、代行父母职责的人、近亲、学校领导和老师进行联系,且仅限于有正当理由和紧急需要的情况下。
总之,若违反上述规定,任何一位老师都有权没收学生的电话并上报,然后将报告和手机一同交给校长或副校长,以便将其转交给家长。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符合这些要求(将手机交给学校管理者或学生家长),那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来源:详实网 编译:周洁
监制:张兴鼎 |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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