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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3年行动启动当天发生火灾!这一炸为所有企业敲醒警钟!

化工邦 2022-07-29

4月21日应急管理部网站正式发布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同样是4月21日,21时10分左右,位于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境内的一家研磨材料工厂发生疑似爆炸事故。

昨晚,@连云港发布作出回应该次事故并非爆炸,而是起火,火情已经基本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企业主要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燃烧物质已查明:主要燃烧物为油漆、双氧水等,暂无人员伤亡,现场仍然在救援中。


涉事工厂是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主要加工并销售石英砂和硅微粉,因多起案件未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2019年7月-11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立案执行5起“全部未履行”的案件。该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法定代表人胡玲玲。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将会是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次大改革,这一炸为所有企业敲醒警钟!

为什么说是一次大改革?先看一下目前安全管理的现状

安全管理与形式主义

从我们的政府到企业、从大师到专家,一直在强调安全管理“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可是如何判定履职或失职了呢?

一系列台账文件却阻止不了事故的发生?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还是被我们不断诟病的“形式安全“、“痕迹安全”亦或是“过场安全”。

对于安全管理来说,尽职履责很重要,但真的不是靠一份清单就能管住风险、控住事故!要知道,每一起事故背后原因的复杂程度,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时间在变、环境在变、技术在变、世界在变、一切都在变......风险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清单是静态的,而风险则是动态的。我们对世界变化和风险衍生的认识永远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随着新风险的出现,新类型的事故也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我们某些职能部门习惯将“安全督导”体现为文书台账,习惯将“安全检查”搞成了皇帝新衣式的表演;与之对应,而我们的企业管理者也习惯将安全搞成“一张纸”和“两层皮”,意即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政府一套,企业一套;体系文件一套,现场管理一套。甚至还有人还大言不惭说:“安全工作就要虚虚实实,实实虚虚,一边喊口号,一边搞纸效!

在这样一种荒诞背景下,最辛苦的就是基层安全工作者了,他们常居生产一线深知责无旁贷,也生怕出了乱子导致自身难保。然而现实中的各种会议、检查、评审、培训、考试可谓是让他们“疲于奔命”,更可悲的是,每次出了事故还要“背锅”。

诸种乱象,就是“形式安全”的祸根了,当前很多企业都把安全搞成了这样一纸台账,都认为这项工作就是做给上级看的“假把戏”,只要留痕和记录就能免责了;某些职能部门也喜欢以这种纸面体系作为督导内容,认为只要“留痕”就能高枕无忧了;而且“形式安全”大行其道之下,最容易产生一些利益输送和不法勾结。安全工作都能这样搞,这该有多荒诞不经,乱象丛生的背后,事故能不发生吗?

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

政府对安全工作也很焦虑,各种安全检查一轮接着一轮,重大活动期间尤甚,但为什么没有预期的效果呢?

试设想一下,政府组织几名专家到工厂走马观花看上一圈就能看出问题,就能开出灵丹妙药吗?我们做专业工作的人都知道,对于化工这样复杂的系统,任凭你经验多少、水平多高,走马观花最多看到一些表面的问题,譬如静电接地没有做好、某处化学品摆放不合适、标志标识缺失、安全距离不够、员工没有佩戴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等。把全世界最高水平的专家请来,走马观花一遍,结果也大致会是如此。

以前去过一家大型化工企业,当地安监人员每周来工厂检查三、四次,工厂相关的管理人员本职工作都不做了,纯粹在应付检查,可以说是疲于应付。当地安监人员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担心企业出事故,工作也非常认真和仔细。但零星检查的作用其实是非常有限的,这次发生事故的天嘉宜化工厂,一定也经历过数不清的安全检查。

不是说不要安全检查,必要的安全检查也是监管的环节,但要对安全检查的频次、范围和深度做科学的安排。从政府到机构,我们要明白:安全管理的执行过程必须由企业自身来完成,安全检查和碎片化的隐患查找有一些帮助,但不能替代系统性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与安全部门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法律的出发点原本是想让企业有一个专业部门来统筹、培训、监督、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真证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可社会和人性的复杂根本让你措手不及。

我们的管理决策者虽然多是业务高手、谈判高手或资源整合高手,但大都未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理论培训,也缺乏实践。所以,总是习惯性将安全管理都当成是安全部门的事。

当我们把原本属于全社会、全行业、全流程、全员都必须参与并为之负责的安全,过度集中到某个部门、某个机构、某个人时,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隐患。

近些年高层出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方针和原则。

可国人最擅长的就是扯皮,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我们都管好安全了,那还要你们干嘛?”这句话显然足以列入世界工业文明史幼稚问题排行榜的TOP10!

成熟的国际化企业,招聘的安全人都称之为专家(Specialist)或顾问(Consultant ),而我们却叫“安全员”。

很多企业推崇和学习杜邦的安全管理,可人家在1818年因为重大事故就决定“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200年过去了,我们竟然连皮毛都没学到!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一个转折点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实现三个转变:“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覆盖:“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继续深入,失信惩戒范围明确为:“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动真格,真行动,企业是时候转换以往的安全生产观念了!

这些年来,政府组织的各种“行动”、“督查”、“检查”,也不少了,甚至有些时候让企业不胜其扰但又无可奈何。但是这一次,无论是从方案的级别、力度,还是方案内容的思路和可操作性,都远胜以往!此次国家层面的“三年行动计划”,将会成为改善我们安全生产现状的一次重大“机遇”!

(来源:每日安全生产,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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