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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甘肃公示第二批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认定名单
今天,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联合公示了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拟认定名单(第二批)。该名单是按照《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办法(试行)》,11月15日-12月5日,由各省厅联合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经市州政府初审、第三方评估的化工产业集中区进行评审,经专家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质询认定的。名单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四川
2020年12月2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拟申报认定为化工园区的,应同时满足14个基本条件。被认定为化工园区的,按照化工园区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风险排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被取消化工园区认定的,按属地原则,由隶属政府依法依规责成园区管理机构对园内化工企业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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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开发区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并确定拟认定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拟认定化工园区2家,化工集中区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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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江西省工信厅在官网发布了公开征求《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指出认定化工园区应满足8项基本条件,对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认定评价工作,进行资料和现场核查,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点击蓝字了解详情:《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辽宁省
辽宁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根据《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承接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办法》,发布了关于辽宁省第一批化工园区认定名单的公示,共有21家化工园区进入名单。点击蓝字了解详情:辽宁公示第一批21家化工园区认定名单
广西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应急厅公布广西化工园区(第一批)名单,确认了钦州石化产业园等11个化工园区。点击蓝字了解详情:广西第一批11个化工园区名单公布
河南省
河南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公示,包含19家化工类产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含有化工类功能区的产业集聚区)和8家专业化工园区。点击蓝字了解详情:19+8!河南第一批化工园区名单公示
江苏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苏政发〔2020〕94号文件——《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正式宣布全省定位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等14家园区被认定为化工园区,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等15家园区被认定为化工集中区。每3年开展1次综合性跟踪评价,评价不合格且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要坚决取消化工定位。点击蓝字了解详情:14+15!江苏化工园区认定结果公布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办法指出认定为园区应同时满足7个基本条件,《河北省化工园区评分标准》考评总评分应在60分及以上。同时,园区管理机构每年上半年开展园区自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每三年对认定的园区组织专家进行评价。点击蓝字了解详情: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印发浙江省
有效期5年!浙江公布化工园区认定结果
安徽省
山东省
云南省
湖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甘肃公示首批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拟认定名单
广东省
(来源:甘肃省工信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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