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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2023年危险化学品监管要点-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应急部2023年危险化学品监管要点-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主要内容有:
坚持“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工作主线,以专家指导服务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为抓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推动20%以上的园区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一是持续开展“十有两禁”整治提升,通过在线抽查、现场指导等方式,2023年推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15家以上或重大危险源数量20个以上的化工园区要率先完成封闭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搬迁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督促指导在园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二是继续对100个化工园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化工产业转移项目集中地区、各省份地区新公布认定园区、提升至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园区的帮扶,加强答疑解惑,复核“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完成情况。三是规范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做好组织申报、评议遴选,加强过程管控和做法交流,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示范带动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提升。四是聚焦基础条件较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数量较多、发展空间较大的化工园区,推动20%以上的化工园区在2023年底前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五是修订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搭建园区交流平台,共享经验做法。2023 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一)持续推进“十有两禁”整治提升。 通过在线抽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成效“回头看”,推动化工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方案,持续推进整治提升。一是加快实施园区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2023 年底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15 家以上或重大危险源数量20 个以上的化工园区要率先完成。督促指导在园重大危险源企业以特殊作业管理、智能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应用场景建设为重点,开展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二是稳步推进“十有两禁”其他建设任务,推动化工园区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按照“一园一策”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居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推动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实训基地、消防设施建设,确保2024 年底前全面完成“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各项任务。(二)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落实《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部署,部、省、市、化工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规范实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加强过程指导管控,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有效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严格项目验收,示范带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快提升。(三)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2023 年10 月底前,应急管理部组织对100 个化工园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加大对化工产业转移项目集中、新认定公布、2022 年提升至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指导帮扶,全面复核“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完成情况,坚持问题交办,压实责任,闭环整改。(四)推动有条件的化工园区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省级层面按照《“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要求,坚持示范带动、批次推进原则,2023年3月底前,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选取基础条件较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数量较多、发展空间较大的化工园区,确定2023年创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名单,指导推动持续加大投入、完善机制、重点突破,2023年底前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为2025年90%左右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奠定基础。(五)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修订《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健全完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评估为高或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后仍达不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按程序取消化工园区认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