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疆相继拟通过第一批,第二批认定化工园区公示!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第二批<1>)的公示。 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信局申报相关部门和专家初审、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和专家组现场复核,一致认为若羌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通过认定,公示期:2023年5月4日-5月23日。
2023年2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第一批)公示,包括3家;2023年3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第一批补)公示,包括1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关于修订<青海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工信原〔2022〕244号),经园区申报、市(州)政府审核上报、第三方评估、省政府相关部门复核,现将拟认定的化工园区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971-6362660,
邮箱:ycl6305554@163.com;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71-6310983,
邮箱:qhfgwcyc@163.com;
省自然资源厅:0971-6130877,
邮箱:1067148770@qq.com;
省生态环境厅:0971-8149389,
邮箱:qhshpc@163.com;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71-6146179,
邮箱:384656791@qq.com;
省交通运输厅:0971-6186311,
邮箱:289137174@qq.com;
省应急管理厅:0971-6151609,
邮箱:qhwhzz@163.com;
省消防救援总队:0971-8818077,
邮箱:573429236@qq.com。
附件:青海省拟认定化工园区第一批名单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3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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