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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六个方面、八不伤害、前后五不原则、落实十二常

化工邦
2024-12-14



化工邦,医化行业人脉社交和一站式服务平台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
有效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生产管理者必须掌握

人员方面

第一:每一操作步骤涉及到的人员真实的生理与心理状况

第二:必须熟知现场每一成员的习惯性操作行为与职业化素质程度

第三:必须掌握现场每一成员的家庭状况

第四:必须掌握现场长期休假人员的休假期限与复岗具体时间

第五:必须掌握现场哪些场所经常会有非现场人员进出,以便做好对这些人员的安全监督,防止他们的活动影响到现场的安全管理绩效

第六:必须熟知每一成员的工作技能和特长,以便在调整安排工作时不会出现盲目性

第七:必须熟知每一成员的文化程度,以便在运用管理方法时做到因人施教、因人施管、因人施说

第八:必须熟知每一成员的入职时间长短,以便在开展安全工作时做到合理安排、合理搭档

设施方面

第一:每一操作步骤涉及到的设施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第二:每一操作步骤涉及到的设施存在的安全风险,以便在班前与班中做到随时提醒操作人员

第三:必须熟知生产现场的消防设施具体分布位置与使用方法

第四:必须熟知现场紧急情况下各类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与分布位置

第五:必须熟知现场为紧急情况下配备的药品位置及正确使用方法

第六:必须掌握如何判定现场安全设施以及应急设施的正常状态

第七:必须掌握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周期,以便配合设备部门落实维保计划

第八:必须掌握现场设备设施的日常清理周期,以便提醒与督促现场人员做到按期清理清洁

物料方面

第一:必须掌握现场所使用的物料哪些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及这些危险化学品都用在哪个生产环节

第二:每一操作步骤涉及到的物料的物理与化学特性以及安全使用要求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方法)

第三:必须掌握现场哪些环节、哪些物料的安全状态会因季节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第四:必须掌握哪些物料的安全特性会因外界的气温变化而出现不同的状态,以便做出合理的管理安排

第五:必须掌握每一种物料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或损害,以便在提醒现场人员能做到清晰化、重点化、警醒化

操作方法方面

第一:每一类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详细的操作步骤

第二:每一个操作步骤的4M1E以及对4M1E的具体要求

第三:与生产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体条款要求

第四:每一操作步骤需要管控的危险源与风险

第五:必须熟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包括安全纪律、安全防护

作业环境方面

第一:必须熟知生产现场的每一条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

第二:必须掌握生产现场各个区域的环境安全条件标准以及实际情况

第三:必须熟知生产现场的区域规划布局与人流、物流走向

第四:必须关注每天的气温变化情况,以便能提前做好防御性工作,防止因外界气温变化给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带来不安全的影响

其他管理方面

第一:必须掌握生产现场的生产淡旺季以提前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计划安排

第二:必须掌握每个生产环节的生产作息时间安排,以便做出合理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安全生产管理八不伤害原则


工作场所中安全隐患通常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不安全行为。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安全意识,敢于向不安全说不。

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状态包括自身的与工作场所附近他人的。

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自己工作中和工作场所附近他人工作中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及物体。

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指场所的温度、湿度、通风、换气、照明、粉尘、气味、噪声等。

管理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违章指挥。

为了确保自己与他人的安全,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做到【八不伤害原则】:

1、不伤害自己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时刻保持警惕之心,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坚决落实以下九不原则


➤不清楚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去碰

➤不清楚安全隐患的物料不去摸

➤不清楚安全隐患的场所不进去

➤不具备上岗条件的工作不去做

➤不在精神状态不良的情况下强作业

➤不酒后作业

➤不药后作业

➤不疲劳作业

➤不违规违纪作业


在工作中消除麻痹大意、侥幸心理,积极、认真参加单位举办的各种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确保自己掌握和牢记单位内与自己有关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己辨识风险的能力。

2021版《安全生产法》
作业前必须要清楚具体情况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对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停止作业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严格遵章守纪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不被他人伤害

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工作场所附近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警惕心,消除麻痹侥幸心理,比如:


➤对于违章指挥的情况,要敢于拒绝,以避免贸然作业而造成伤害

➤工作场所附近有违规违纪的作业,要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防止他人违规违纪作业而伤害到自己,若不听劝的情况下,要第一时间上报避并及早远离违规违纪作业的场所

➤发现存在有不安全行为的同事,要及时给予提醒,若不听劝的情况下,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早远离其

➤发现运转的设备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要及时提醒责任人予以处理解决,并远离该场所

➤发现存在有不安全状态的物体,要及时上报,并远离该场所或按照操作规程的指引处理恢复到安全状态

➤发现工作场所附近安全警示标识存在不足的情况,及时提醒相应的责任人,予以纠正,若不听劝的情况下,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早远离该场所


2021版《安全生产法》
对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停止作业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不伤害他人
每个人的生命都非常宝贵,珍惜他人的生命如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坚决履行:

➤不要随意触碰或操作他人的设备设施

➤不要与工作中的他人聊天、追逐、打闹或嬉闹
➤不在他人工作场所逗留、大声喧哗而影响他人工作精力集中
➤不要移走他人工作岗位上的任何标识
➤不劝他人操作不清楚安全隐患的设备、作业
➤不劝他人触摸不清楚安全隐患的物料或物体
➤不劝他人进入不清楚安全隐患的场所或地带
➤不诱导他人心存侥幸心理作业
➤不告知他人不正确的作业程序或方法
➤发现工作场所存在不安全因素,在自己撤离场所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告知相关的同事
➤发现他人存在有不安全的行为,要及时给予提醒和制止
➤发现他人工作状态存在异常时,要及时给予提醒制止
➤发现他人岗位存在有安全隐患,要及时给予提醒,引起他人的重视与注意,消除安全隐患
➤发现他人设备存在有安全隐患,要及时给予提醒,引起他人的重视与注意,消除安全隐患
➤发现他人工作场所有安全隐患,要及时给予提醒,以便其能第一时间撤离
➤遇到他人请示或询问,在自己不懂的情况下,实话告知他人自己不懂,不要胡乱告知
➤要积极、主动与他人分享自己所掌握的正确、规范的安全生产知识或技能
➤不因自己违规违纪作业而给他人造成伤害


2021版《安全生产法》
作业前必须要清楚具体情况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停止作业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严格遵章守纪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者,要提醒他人遵规守纪和制止他人出现的故意伤害自己的行为,所以必须做到:

➤提醒他人不要违规违纪作业,

➤提醒他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要求,

➤提醒或规劝他人远离危险场所

➤发现他人工作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比如安全标识脱落、声音异常、气味异常等,要及时给予提醒

➤发现他人精神状态异常时,要及时给予提醒

➤发现他人行为异常时,要及时给予提醒规劝和制止

➤发现他人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异常时,要及时给予提醒纠正

➤发现他人穿戴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及时给予提醒纠正

必要时予以上报,避免他人出现任何的安全事故。

➤其次,遇到险情或异常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同时及时提醒、帮助他人,以确保他人安全。


2021版《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九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不伤害设施设备
在工作中,很多安全事故都是源于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所以,必须做到:

➤对自己工作中使用或操作的设备设施,一定要严格按照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或操作设备设施,防止因违规违纪使用或操作导致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给他人使用或操作时留下不安全因素;若在自己操作不熟练的情况下,不要贸然上机操作,而要多向师傅请教,直至自己熟悉熟练为止。

➤其次,不要动用或操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以防止自己不清楚操作要求,导致设备设施出现安全隐患,给他人使用或操作带来不安全因素。


2021版《安全生产法》
作业前必须要清楚具体情况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严格遵章守纪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不伤害(破坏)工作环境

在工作中,我们务必要保持工作场所内的工作条件满足要求,不要随意破坏工作场所的工作条件,比如温度、湿度、照明、通风换气、有毒有害物的浓度等,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坚决做到:

➤不要随意动用工作场所的任何标识

➤不要随意关闭工作场所的任何设施

➤不要随意打开工作场所的任何危化品

➤同时,发现工作场所内的温湿度设施、照明设施、通风换气设施、危化品、安全警示标识等存在异常情况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提醒现场人员做好相应的防护或撤离场所。


2021版《安全生产法》
作业前必须要清楚具体情况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严格遵章守纪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不伤害规章制度

对于工作中涉及到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说明书)、作业基准书等,在没有得到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要私自更改、涂抹任何内容包括版本/状态、正文内容等,以避免他人由此误操作,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1版《安全生产法》
作业前必须要清楚具体情况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严格遵章守纪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不伤害安全标识

对于工作场所中的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我们必须做到:不涂改、不移动、不破坏、不更换、不拿走;
同时,发现工作场所的任何安全警示标识,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应的责任人,必要时提醒工作场所的所有人要注意。
2021版《安全生产法》
作业前必须要清楚具体情况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严格遵章守纪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的前后五不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的前五不原则
第一不    场所未经过安全确认不进入

对安全情况不明确、不清楚的场所不要随便进入,尤其是对场所存在什么样的隐患、具有什么样的安全风险、需要佩戴什么样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严禁携带什么样的物品、应急处理措施等等都不清楚的情况,不要随便进入。

第二不    设备未经过安全确认不操作
对安全要求事项、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能会产生的安全风险、应急处理措施、紧急制动措施等都不清楚的设备不要随便触摸和操作
▼第三不   化学品未明确理化特性不使用
对物理特性、化学特性不清楚的化学品、对会导致什么样的危害后果不清楚的化学品、对出现紧急情况不知道如何应对处理的化学品不要随便触摸和使用。
▼第四不   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不上岗

不要安排没有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没有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人不要私自上岗作业。

▼第五不   没有安全作业标准不作业
不论什么岗位,没有安全作业标准或不清楚该岗位的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不要上岗操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后五不原则

▼第一不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安全事故发生后,务必要严格调查确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否则就不要轻易放过,有可能会再次引发次生的安全事故或发生同样的安全事故。

▼第二不   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安全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对事故现场做好相应的警戒标识或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化或严重化,同时针对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采取治本的整改措施,在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不要放过,否则就有可能再次发生同样或类似的安全事故。

▼第三不   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

安全事故发生后,务必要弄清楚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的状况(是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还是在不明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存在导致的,还是在缺乏安全意识的情况下冒失导致的,还是在明知有安全隐患而心存侥幸的因素导致的等等),然后针对责任人员的真实根本状况采取治本的处理对策,否则绝对不能放过,不然就有可能在随后发生同样或类似的安全事故。

第四不   相关人员不教育不放过

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好能平行展开,凡是与该事故存在有直接关系或间接关系的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引以为戒,提高他们的安全警惕心与安全意识,以防止同样或类似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不   事故现场不恢复不放过

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必须要确认对事故场所都采取了哪些安全整改措施、安全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场所是否经过严格的再次安全确认,在无法保证场所恢复到安全状态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复工作业。

不严格落实这十二项

何以谈EHS管理?

 第一常:常预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的以往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同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事故、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报道等等合理预见公司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或安全事故,提前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第二常:常教育

既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又要根据不同人员、不同时段和不同岗位工作任务性质和特点,随时随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常:常培训

要严格落实公司内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让各岗位员工清楚知道各自岗位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规定,真正在公司内部实现“四不伤害”的安全管理文化。

第四常:常提醒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要注意经常拉拉袖子提个醒,提醒他们注意安全,做到班前有交待,班中有要求,班后有小结
凡是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挂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看板、安全隐患告知卡等,以确保所有涉

及该处的人员在进入该处前能清晰地看到安全警示,提前做好自我保护和杜绝违规的任何行为。

第五常:常谈心

实践表明,职工的心理变化与自身岗位发生事故有着一定的联系,所以谈心工作一定要及时跟上,确保职工不带情绪上岗,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涉及面广、涉及内容多,所以往往在不经意情况下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件或事故的发生,所以要经常和重点的职业健康安全关键岗位开展顺畅的交流沟通工作,通过常交流、常谈心,不断让安全意识渗透到员工的头脑中,同时解除员工的安全恐惧心理,在给予员工一个健康安全工作场所的同时让员工形成健康安全的心理。

第六常:常检查

查隐患、究原因、讲危害、追责任、抓整改,尤其是倾向性问题苗头和易发、频发事故,要进行专项整治,不彻底根除不罢休,在检查落实中增强安全意识

检查可以采取属地自我检查、安全管理员定期专项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地毯式检查、部门相互之间对调检查等不同适宜的方式开展,杜绝或消除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提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能力,增强被检查区域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意识。

第七常:常讲评

贯彻赏罚分明的原则,奖优罚劣,重奖严罚,确使团队在心灵上受到触动,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逐步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追求安全”的全员主动安全文化

第八常:常交流
注重抓积极因素,善于运用典型激发全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经常组织性安全意识提升的活动;交流的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方式如板报、内部刊物、安全标语、安全看板、安全事故警示培训、班前班后会议、定期的安全交流会议、安全活动等等,目的就是提高全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守法意识、职业健康安全遵规守纪意识、职业健康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等。

第九常:常整顿

四不防过原则和四不伤害原则要贯彻彻底,赏罚要严格公正分明

第十:常建设

对于单位安全生产必要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安全设备,要做到齐全、醒目、明了、完整,并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需的安全之要。经常开展安全无事故评比竞赛活动等,创建一个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良好氛围

十一常:常演练

对于可以合理预见的安全紧急情况,要制定对应的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合法有效的应急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组织演练活动,一是验证预案的合理性,必要时修订完善,二是提高全员面对安全险情时的处理能力和逃生能力。

十二常:常学习
目的使全员明确该做什么和怎么做,明确不该做什么和违规导致的后果;并且要全员知道这么做是正确的,那么做是错误的以及那么做将会为个人和他人带来什么伤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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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在很多行业中都是一个严重的危害,是防止火灾爆炸中点火源的重点之一,同时也是大家所关注的重点技术安全问题之一,行业包括医药、化工、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电子等。这些年来,由于静电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已经不计其数。静电也是有效点火源中最“神秘”的点火源。为了有效的识别和控制静电危害,重要的是了解静电的基本原理,包括静电产生、累积及释放的原理、并掌握静电点燃的风险评估方法以及不同工艺及操作中可以实施的静电危害控制措施预防的措施。

 上海翊员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21日(2天)在上海召开“深度静电危害识别与控制”本课程将结合丰富的案例和影像资料深度讲解静电的相关原理、应用原则、静电能量的核算,并结合实际生产操作详细解释控制静电危害的控制措施,以及基于技术/风险的静电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方法,兼具理论性与实用性。诚邀各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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