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企业自查视而不见!危化品罐区无紧急切断功能——典型问题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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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企业自查视而不见!
01
7月10日,骄阳似火,甘肃省兰州新区绿色化工园区。应急管理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核查组正在这里检查危化品企业。
在检查企业过程中,第一项是听取企业汇报。只听汇报的话,感觉各家企业在抓安全管理过程中,标准高、方法实、问题少。结果一天检查下来,在4家企业发现56项一般隐患、7项重大隐患,汇报情况与实际情形出入非常大。
在检查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时,专家发现该企业常温过氧化物仓库内,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不满足5米保护半径要求,氧化储存岗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过氧化工艺作业证。以上这些构成了重大隐患,而企业自查时对此视而不见。
在甘肃智鹏科技有限公司,督导核查组发现,该企业在改造变更加氢尾气排放管道时,将加氢尾气排放管道长度由16米改为33米。企业提供的涉及动火、登高作业的许可手续,不符合实际作业状态。同时,该企业一级用电负荷1223.3千瓦,采用双回路供电及柴油发电机供电模式,并不能满足一级负荷用电要求;UPS仅提供了充放电记录,未建立UPS供电清单。另外,该企业未按照《液氯(氯气)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要求,设置液氯储罐进出口SIS切断阀。
在兰州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大隐患同样出现。在企业成品库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氯酸钠和高氯酸钾的现场实际最大储存量与设计不一致,存在超设计储存现象。在检查企业双氧水储罐时,督导核查组发现进料未实现自动化控制,需操作人员现场开阀。督导核查组还发现,该企业氯酸钠生产装置SIS系统的氯酸钠电解循环量与氯酸钠整流停止联锁长期摘除,而风险分析为不能及时跳车,企业采取的措施为及时调整、实时监控;未见长期摘除的最终审批权限人总经理的批准意见。
04
7月11日上午,应急管理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级督导核查组来到甘肃省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核查。
专家说:“这个作业要有高处作业票。”
企业陪检人员一口咬定:“这个作业票我们有。”
随后,企业陪检人员责成该车间机电仪维保中心查找。
20分钟后,企业人员拿来一张高处作业票:“作业票找到了,你们看。”
作业票上有7人签字。但专家发现,上面的墨迹还没有干透。专家质问:“你这个是刚填写的吧?这墨迹还没干呢。”
专家用手轻轻一抹,字迹变得一片模糊。
经查,此张作业票系刚刚填写,5人签写,2人代写。
专家在检查一处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时,按动报警按钮,控制室没有接到报警信息。专家判定按钮反应不灵敏,于是在反馈会上提出此事。
专家说:“经检查,你们有一处报警装置反应不灵敏,需要改进。”
企业负责人急忙解释:“我们这个报警装置是灵敏的。”
专家回应:“我们刚才试过了,不能用。”
企业负责人自信地说:“可我们刚刚检查过,是好用的。是不是你们……”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陪同检查人员叫停:“专家检查结束后你们才修理好的。我在一旁都看到了。”
会场一片尴尬。
经查,专家检查时间为10时35分左右,控制室没有收到报警信息。
专家离开后,控制室于11时7分接到报警信息。
很明显,该信息是报警装置修复后发出的报警信息。
专家在检查该企业总平面图时,发现一处铁路装卸设施没有标出。
专家问:“这个装卸设施是后建的吗?”
企业陪检人员回答:“对!跟新项目一起建的。”
专家又问:“这个装卸设施已经投入使用,通过安全设施验收了吗?”
企业陪检人员肯定地说:“验收了。”
专家让对方出示验收报告。
很快,企业人员拿来一张工程验收单。
专家认真地说:“这不是一回事。安全设施验收和工程验收是不同的。文件明确规定,要完成安全设施验收才可投入使用。”
企业陪检人员无奈承认:“那我们没做过这种验收。”
半小时后,专家在反馈会上指出了此问题。
企业负责人坚定地说:“我们验收过了!”
专家提醒:“你们的验收是工程验收,不是安全验收。”
企业负责人仍然信心十足:“我们什么都验收过了!”
督导核查组带队领导说:“那今天我们较个真儿。请现场陪检人员说明一下。”
企业陪检人员有些为难地说:“我们没做过这个验收。”
企业负责人顿时哑口无言。
督导核查组在液氨罐区要求企业开展应急演练。企业陪检人员当即在罐区围堰外打电话安排进行演练。
专家提醒:“罐区是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这里不可以使用手机。”
企业陪检人员回答:“我这是防爆手机。”
专家说:“可以检查一下吗?”
陪检人员把手机递给专家。
专家检查后说:“这不是防爆手机。”
企业陪检人员略有吃惊:“怎么不是呢?虽然不是防爆手机,可是在围堰外是可以使用的。”
专家叮嘱:“在重大危险源附近不可以使用非防爆手机。”
危化品罐区无紧急切断功能!
江西重大危险源企业存重大隐患
近日,应急管理部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部级督导核查,推动做好高温时段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记者跟随应急管理部第九督导核查组来到江西一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检查。
江西中氟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西中氟”)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成立于2005年4月,企业从业人员数量148人。该企业主要年产无水氟化氢2.5万吨。氟化氢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性的无色有毒腐蚀性气体,易溶于水,通常成为50%-60%的水溶液,即氢氟酸,氢氟酸可用于蚀刻玻璃、电镀表面处理等。督导核查组经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发现,江西中氟存在33项事故隐患。
“氟化氢具有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它一旦对人体造成伤害,绝对是不可逆的。”督导核查组专家黄敏在企业氢氟酸罐区,如此告诫企业相关负责人。他同时注意到,作业现场的氟化氢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均未垂直安设,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固定牢靠,避免震动、灰尘和水,安装环境应该符合要求。”
督导核查组专家还对企业作业现场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排查,并指出,“在消防安全方面,‘两支队伍(企业安全员队伍和场所消防安全员队伍)’应急装备配备不齐全,队员穿着重型防化服不规范,专项应急能力有待加强。”
同时,在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兄弟医药”),督导核查组也发现20项事故隐患。
兄弟医药位于江西省彭泽县,于2014年6月投资建设,规划占地3000亩,主要从事维生素B3、维生素B5、碘造影剂以及香兰素研发、生产和销售。
督导核查组专家盛敏兵称,制药企业原料量多,产品种类多,涉及的工艺流程多,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控、制药过程中对危险工艺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是督导核查组重点检查的方向。
7月12日,督导核查组在兄弟医药生产现场发现,4台100m3液氨储罐区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却仅在罐区各储罐进料总管上设置一台SIS系统紧急切断阀,未在每个储罐进料管道上分别设置。
据了解,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按规定为重大隐患。
“就目前来看,该企业的自动化控制水平较低,有许多生产步骤其实完全可以通过自动化完成,既降低现场人员操作的劳动强度,也进而减少风险。”盛敏兵称,同时,“企业在认识自身的风险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风险管控的主动性仍需加强。”
督导核查组专家强调,三季度是化工事故高发易发期,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管控到位。
据了解,今年5月,应急管理部部署开展第一轮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四个层面,对全国近700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3万余处重大危险源实现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本质安全设计、操作运行、作业安全、设备管理、消防与应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本次督导核查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大曝光力度,督促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推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整改闭环。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以点带面推动各项任务加快落实落地,确保取得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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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行业科技创新提出的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力“补链、延链、强链”,攻克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本质安全型催化加氢催化剂及绿色工艺是新催化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任务之一。为推动本质安全型催化加氢催化剂及绿色工艺的开发进程,化工邦联合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将于2023年7月28日—30日在杭州举办“2023本质安全型催化加氢催化剂开发应用论坛暨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交流研讨会”。本次会议将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界的资深知名专家,围绕催化剂及绿色工艺的开发和选择,设备的选型等方面同与会者进行系统的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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