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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2年度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航协 2023-10-08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各服务保障单位,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民航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于8月10日正式启动2022年度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范围

民航科技奖授予在民航领域的科学研究、管理研究和科技、管理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一)在民航领域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重大科学发现,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项目;

(二)在民航领域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安全效益的项目;

(三)在民航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实现产品、工艺、软件、系统等科技创新,对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项目;

(四)在民航领域管理科学研究和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并在管理理论、管理方法上有重大突破,对促进综合交通管理体系现代化做出重要贡献的项目;

(五)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民航领域科学管理、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方面创新应用取得的最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的项目;

(六)将自有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依法将其他组织、个人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于民航事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安全效益的项目。

凡为国家、地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民航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民航安全能力建设项目,行业重大政策研究及管理类成果和各单位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各单位开放基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均可参加申报。

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将纳入民航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储备项目。

申报程序

民航科技奖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登录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门户网站,点击服务平台右方“民航科学技术奖”,进入系统首页登录后选择“科学技术奖申报”,具体流程可参见附件《民航科技奖申报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2.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

3.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请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由申请报奖单位统一报送,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推荐表1份(系统填报完成,导出打印后,加盖公章)。

2.附件材料包含:项目技术报告1份、应用证明1份(含知识产权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原件1份、权威机构提供的查新报告1份。

3.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7号民航信息大厦8层823室,邮编100001。

申报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可申报本奖。

(二)凡已获得同一年度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社会力量设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民航科技奖的项目如未通过所申报等级的评审,将不再参加降级评审。

(四)经评定未获得奖励的项目,如再次参加民航科技奖的评审,须间隔一年申报,相关研究成果要有进一步的创新内容。

(五)申报民航科技奖项目的完成人如果是民航科技奖奖励委、评审委及评审组的成员,应当回避当年的评审工作。

(六)根据国家奖励办公室的要求,依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授奖前须征得授奖对象的同意。

联系人:王老师 010-50959729;孙老师 010-50959719(科技成果评价)
网上申报技术服务电话:马 工 13832043180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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