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乌旗银漫矿难重大事故”舆情分析
年才过完几天,就有人与家人分离,不是生离,而是死别。令人唏嘘的是:在这场死别的背后,一切本可以避免。
2019年2月23日8时20分许,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由辅助斜坡向井下运送工人时,因刹车故障,车辆失去控制,撞在辅助斜坡道四车场巷道帮。事故造成15人当场死亡,1人在送医途中死亡,4人在救治过程中死亡,其余30名伤者正全力救治。
2月24日清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行署盟长霍照良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已成立由政府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的“2·23”事故调查组,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细节,彻查有关方面的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同时,还将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29名受伤者正在医院接受全力救治。
霍照良称:所有受伤人员,已在锡林郭勒盟医院、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安排救治。上述两家接诊医院迅速启动重大事故灾难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调集专家开展会诊和救治,对每一位伤员逐一制定治疗方案,实行一名伤员一医一护精准治疗。同时,安排心理医生对伤员进行心理疏导,并及时与内蒙古医院开通远程会诊。
内蒙古自治区派驻的第一批专家组,已于23日19时30分抵达,并开展相应工作;第二批专家组也将到位。目前,伤员的救治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对每一位遇难者家属建立一对一沟通工作小组,疏导情绪,我们将及时向家属通报有关情况,与家属真诚沟通,妥善处置。
2月24日下午,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裴文田就事故初步暴露出的安全问题进行披露: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奔赴事故现场,对事发现场进行勘察,同时也听取企业与地方政府的情况介绍,目前可以确定内蒙古矿企事故涉事企业多处违法违规:
1、车辆为非法购买,事故发生时严重超员;
2、违反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将错车斜坡道运用于人员运输;
3、管理上以包带管,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单位;
4、严重违反停产复工要求。
目前,该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已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据沃德社会气象台实时数据统计:
截止2月25日13时,全网共产生相关数据19288条,其中,微博为相关信息的主要传播平台,占比60.5%,影响人次高达108274.24万人次。另外,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客户端与网页开始参与事件的信息披露,二者的信息占比分别为13.23%、20.09%,仅次于微博平台。
据沃德社会气象台情绪分析显示:从现有情绪传播情况看,即使政府部门及时出面作出舆论干预,网友情绪仍无法得到有效舒缓:上一起神木矿难事故发生不过才40天,又再起一场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有关部门及涉事企业的生产安全监管不到位、职责不清、监管及执法力度待加强等问题。(神木矿难:21条血的教训,整改不走过场,安全才能到位!)
最新消息:截止2月25日11时30分,“2月23日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总人数升至22人。受伤人员中1名危重伤员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月24日15时46分死亡。
事故前日通告荣获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月22日,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相关公告:其全资子公司银漫矿业近日收到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银漫矿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证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三年内,银漫矿业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利于减少企业税负,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工商资料显示,银漫矿业2005年11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约13.49亿元,由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晓明。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巴彦乌拉嘎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锌、铅、银、铜、锡采矿、选矿及销售。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文章介绍,截至2017年11月,银漫矿业已探明的储量矿石量3300万吨,是大型的银多金属矿。一期日处理矿石5000吨选厂项目于2016年底进行试生产,2017年8月1日正式投产运行。
涉事车辆老旧、超载
不符合安监部门要求
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裴文田披露:从设备角度来看,企业通过网络从市场上非法购买人员运输的车辆,未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也未经过相关检测检验就擅自投入使用。荷载不超过30人,企业实际现场荷载50人,严重超员。
与此同时,企业擅自违反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将错车斜坡道运用于人员运输使用。在管理上,该企业也存在严重的以包带管行为,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并未组织各方面进行整改,而是任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与否也未进行跟踪。
2月24日,有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介绍,银漫矿业年前曾想更换通勤车,事故车辆系大巴车改装,使用的是干式制动器,不符合安监部门要求。可能是企业需要走申报、招标等流程,截止事故发生前,仍未进行更换。
2015年2月,国家安监局发布的《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中要求:专门用于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的无轨胶轮车使用的干式制动器,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用,应采用内置封闭式湿式制动器。禁止原因系:干式制动器,是在干摩擦条件下的制动器。在不同类型路面行驶时变化较大,特别在地下矿山斜坡道持续上下坡时,制动器磨损严重,造成制动力稳定性差。干式制动器的开放式结构导致泥沙、碎石易进入,造成制动失效,可靠性较低,易引发运输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国内最大银矿突发事故背后:
银漫矿业已成兴业矿业主营业务收入
据兴业矿业2017年年报所示,银漫矿业为国内最大的白银生产矿山。
银漫矿业同时也是兴业矿业旗下重要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11月,兴业矿业以24.14亿收购了银漫矿业100%股权。由此银漫矿业开始为兴业矿业的业绩做出重要贡献,也是支撑起当前兴业矿业137亿元市值的重要力量。
兴业矿业2017年半年报显示,从白银储量看,银漫矿业年采选白银193吨。并且银漫矿业资源储量丰富,按照目前的开采能力可以运行超过30年,保证了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017年全年,兴业矿业营收达21.11亿元,同比增长了143.90%,净利润5.65亿元,同比增长了531.56%。其中,银漫矿业的营收就达到了10.4亿元,净利润达4.67亿元;占比分别为49.22%和82.65%。2018年上半年,兴业矿业营业收入11.32亿元,净利润为3.68亿元;其中银漫矿业的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5.66亿元和2.46亿元,分别占兴业矿业的49.98%和66.78%。
银漫矿业安全隐患颇多
安全责任事故并非首次
“海恩法则”说道: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在银漫矿业不断扩大产能的背后,其并非首次与事故风险沾上边。
2018年2月14日,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就曾发布《西乌旗安监局对银漫矿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工作》的文章称:2018年1月24日,该局对银漫矿业公司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工作进行再论证,西乌旗银漫矿业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透水、爆破伤害等诸多安全风险。
2016年6月22日,银漫矿业白音查干东山矿区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银漫矿业因此向西乌旗财政局上缴40万元行政罚款。
舆情处置相关建议
每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后,相关部门都表态要严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可问题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却隔段时间又一再上演。如果相关安全监管动真格,隐患排查整改不走过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许不会如此惨烈。
从现如今的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处置角度来看,舆论引导工作有几大经验:第一、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引导的重要前提是掌握互联网时代舆论生成及传播规律;第二、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发声、展现负责、重视、诚恳的姿态,持续发布权威、准确的信息,是有效引导的基本保障;第三、善于借助主流媒体及第三方发声,形成政府与媒体的良好互动。
最后一点,也是舆情处置的重中之重,要实现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处置,线下处置是根本。既着眼于平息舆论,又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公众最为关心的,不是政府部门如何开展舆论引导工作,而是在事件救援进展、事件原因调查、事件隐患排查及制度修复、责任人处理等方面下足功夫,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来源:舆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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