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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建筑与房地产企业 ——历史遗留下的8大涉税隐患及其破解之策专题班
南京 9月15-16日(2天)
■ 邀请对象
各大施工企业的老板、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法律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 专题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改革的时间表,国地税将截止2019年3月1日完成合并。在国地税合并之前,建筑行业中的各个企业必须对自身进行税务自查,排除存在的涉税隐患,顺利迎接一套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在金税三期严征管的数据控税和国地税合并税改大背景下,建筑企业急需处理7大涉税风险隐患。这些问题成为当前建筑企业非常紧迫和关心的现实问题。
有鉴于此,为控制企业的税收风险,提升税收安全,本公司特邀肖太寿博士于南京,举办“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历史遗留下的8大涉税隐患及其破解之策”的研讨会,欢迎全国学员朋友参加。
■ 课程收益
1.了解建筑劳务公司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2.了解和掌握金税严征管下,建筑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3.国地税合并后,企业社保费用的痛点及依法降低社保险费的合同和制度策略;
4.掌握建筑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5.掌握“甲供工程”简易计税中存在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6.掌握建筑老项目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7.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8.建筑企业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期间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9.房地产企业在红线之内和红线之外建设的公益性项目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的增值
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 导师简介
肖太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2011年12月-2013年12月),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是我国第一个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等“三证统一”筹划理论和“合同与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和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的合同控税新理念的提出者。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合同节税、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管理、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精通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工业制造业的涉税管理、税收风险识别、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应对。为企业提供财税培训数千场,特别是为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提供行业专题培训,给企业提供营改增设计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捍卫了企业纳税人的权利,数万家企业直接受益;所讲授的课程均来自于全国各地的一线咨询辅导经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借鉴性。
■ 课程提纲
第一节:国地税合并后,企业社保费用的痛点及依法降低社会保险费的合同和制度策略
一.国地税合并后,有关社保费用的痛点
1.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基数如何界定
2.不列入社保费用的缴费基数
3.缴纳社保费用的后果
4.企业必须缴纳五险中的哪几个险?
二.用工单位不买社会保险的两种用工情况
1.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买社会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依法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合同和制度策略
1.合同策略:企业必须与劳务公司合作,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2.制度策略:重构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职工薪金、劳动保护和业务提升培训制度;
第二节:建筑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涉税风险隐患
1.企业所得税风险
2.买发票的涉税风险
二.破解之道:合同控税策略
1.自然人挂靠的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破解之道: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2.资质低挂靠资质高的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破解之道:签订清包工或劳务分包合同
3.自营的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破解之道:与核定征收的建筑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第三节:“甲供工程”简易计税中存在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甲供工程”涉税审计、结算和开具发票问题上的重大认识误区
二.建筑企业“甲供工程”业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3%增值税发票的税法依据及分析
1.建筑企业“甲供工程”业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税法依据
2.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法的选择原则
3.“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方法选择的5种有效性情况
4.“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方法选择有效性的认定标准
三.“甲供工程”简易计税增值税的工程计价
1.“甲供工程”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计价规则
2.“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方法的工程计价规则
四.甲方能否对向依照一般计税工程计价的“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施工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8个或7个点的分析?
1.选择简易计税计征增值税的建筑企业施工成本中不能享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转移到甲方承担或工程计价中,将会变成建筑企业的项目亏损
2.甲方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8 个点或7个点的工程款的实质是减少合同总价款或变更合同总价款,至少直接导致施工企业的实际经济损失金额: 税前工造价×0.7%+施工成本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甲方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8个点或7个点的工程款的补充协议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是无效的协议。
4.分析结论
五.涉税风险破解策略
1.在做工程概算和发招标文件环节进行防范
2.在签订“甲供工程”的建筑合同环节进行防范
第四节: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及破解之道
一.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不一致
1.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条款有哪些?
2.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不一致的财务、税务和审计风险分析
二.破解之道
1.审视和察看招标文件涉税条款的技巧
2.审视和察看建筑合同涉税条款的技巧
3.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涉税风险防范之策: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保持一致
第五节:建筑老项目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营改增前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核算,母公司划转项目利润给子公司,沉淀下来的“内部往来款”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涉税风险分析
2.破解之道:债转股
二.营改增前的老项目在营改增后发生的发包业务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营改增前的总承包方承包的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后与分包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的增值税计征方法的选择
2.营改增前的业主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双方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后,业主增加工程量的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
三.房地产企业以房抵工程款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1.房地产企业以房抵建筑企业工程款,建筑企业以抵工程款的房产抵材料供应商材料款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2.房地产企业以房抵建筑企业工程款,建筑企业以抵工程款的房产抵挂靠其自然人的项目利润或垫资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四.房地产企业在红线之内和红线之外建设的公益性项目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1.涉及税风险举例分析
2.破解之道
第六节:建筑劳务公司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体制下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涉税风险分析
2.在总承包方、专业分包方(劳务公司)之间的一级分包模式下,总承包方代专业分包方或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3.在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二级分包模式下,总承包方代替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二.劳务公司的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劳务公司造工资表进行成本核算的涉税风险分析
2.劳务公司与班组长或工头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及控制策略
3.劳务公司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之策
4.劳务公司或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班组长提取项目利润的合法渠道
5.劳务公司农民工过程管理的内控制度
第七节: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模式
1.“建筑总公司+项目部”管理体制模式下的项目经理承包制
2.“建筑总公司+事业部制区域公司+项目部”管理体制模式下的项目承包制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模式的经营管理制度的特点
1.财务上实行建筑企业总公司统一核算的制度
2.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4.合同管理制度
5.发票开具和使用管理制度
6.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承包者的利润获取渠道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模式的经营管理制度存在的税收法律风险
1.不符合“四流一致”或“三流一致”,导致虚开发票或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的风险
2.由于采购、货款支付和索取供应商发票缺乏制衡机制,很容易出现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采购负责人用钱购买发票或向供应支付税点多索取发票回财务部套现,从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存在被内部人举报公司漏税或敲诈勒索的风险
四.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规避财税风险的制度设计
1.合同管理制度
2.实施项目成本或项目利润率指标控制制度
3.实施项目生产经营负责制
4.实施集中统一的财务收付结算管理制度
5.各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负责人考核绩效奖的提取渠道
第八节:建筑企业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期间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核定征收期间存在的涉税风险隐患
1.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应纳所得税额超过20%存在补税的风险
3.核定征收期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化解策略
二.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期间的亏损弥补、跨期发票的处理
1.核定征收期间的企业亏损能否在查账征收期间的税前弥补?
2.核定征收期间发生的支出,在查账征收期间收到的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前的收入处理
1.核定期间,已经结算且未收工程款的处理:开票给发包方按核定征收处理
2.核定征收期间已经完工未决算项目的收入处理:改为查账征收前进行决算,按核定征收处理
3.核定期间未完工的在建项目的收入成本处理:按核定和查账征收划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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