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税地函发〔1991〕2号(对权利许可证照如何贴花问题)

言税 2021-12-10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关于对权利许可证照如何贴花问题的复函

国税地函发〔1991〕2号

青海省税务局:

你局青税政二字[1990]816号文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了明确印花税的征免范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对应纳税凭证采取正列举的办法,即对征税范围中列举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凭证则不征税。

       因此,权利许可证照的征税范围仅指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其他各种权利许可证照均不贴花。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