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财税字〔1997〕051号(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税)

言税 2021-12-0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7〕051号      1997-03-21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你基金会《关于免除"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考试到"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与贫困作斗争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对个人取得的"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视同从国际组织取得的教育、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