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四大税务风险点,一些企业折戟上市路!
风险点1
遗留涉税问题未解决
案例
近期,K公司发布公告称,企业中止科创板上市申请。上市委曾向K生物公司发出问询函称,该公司2016年~2019年上半年报告期内,涉及未开票收入累计达5.48亿元,要求其说明未开具发票的原因。
风险点2
会计差错更正数额大
案例
近期,证监会发布公告,不同意H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证监会称,H公司2018年12月28日~29日签订,并于当年签署验收报告的4个重大合同,金额1.59亿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开具发票。H公司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在2018年。2019年,H公司以谨慎性为由,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相应调减2018年主营收入1.37亿元,调减净利润7827.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由调整前的8732.99万元变为调整后的905.82万元,调减金额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89.63%。
证监会认为,H公司将该会计差错更正认定为特殊会计处理事项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作出不同意注册的决定。
风险点3
关联交易价格失公允
案例
近期,上交所发布公告称,终止对G公司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根据上交所的公告,G公司的业务开展对关联方单位A、单位D存在较大依赖。其中,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单位A的关联销售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82%、25.73%和32.35%,G公司未能充分说明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面对这一情况,上市委审议认为:发行人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业务开展对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无法说明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
风险点4
纳税问题披露不充分
案例
曾经挂牌新三板的T科技公司递交了科创板上市申请。近期,T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其说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甚至要求其披露新三板挂牌前后,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股东纳税情况。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9年11月15日B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