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非税收入征收职责今日划转,这些知识点你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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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不少缴费人想知道,划转后,我省四项非税项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计算方法、申报缴纳期限等有变化吗?看了下面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项目划转政策热点问答,就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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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四项非税项目”)何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答: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期在2021年度,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上述收入,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
二、
划转后,四项非税项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计算方法、申报缴纳期限等政策有变化吗?
答:四项非税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计算方法、申报缴纳期限等政策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需特别注意的是,对开采矿产资源处于开采期、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按期缴纳的费款,缴费人应于规定的申报缴纳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三、
四项非税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缴费人应如何办理缴费业务?
答:(1)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缴费人完成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费款核算后,携核算结果至项目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或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缴费人也可在税务机关的辅导下,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缴费业务。
(2)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由缴费人自行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缴费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和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由各电网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
(3)排污权出让收入由排污权交易机构代缴费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四、
划转后,缴纳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四项非税项目,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1)缴费人申报四项非税项目均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2)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费人,如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处于建设期等,应同时附报水行政部门开具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开采矿产资源处于开采期的缴费人,应同时附报有权核定部门出具的当年实际开采量核定文书。
(3)申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缴费人,应同时附报人防部门开具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书》。
五、
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免征和减征优惠政策。享受上述两项非税项目优惠政策的缴费人是否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
答:如缴费人享受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免征优惠,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费款核算后,无需向税务部门申报;如缴费人享受减征优惠,则需要至税务机关申报。
六、
四项非税项目完成缴费后需要退库的,应如何办理?
答: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造成实缴费款大于原核算应缴费款需要退库的,缴费人直接向原入库税务机关申请,税务部门审核退库。涉及汇算清缴、项目变更、排污权变更等造成原核算应缴费款变更需要退费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至原入库税务机关办理。
(来源: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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