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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公司无偿为员工提供婚庆服务,企业无偿借款给员工要交增值税吗?
婚庆公司无偿为员工提供婚庆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七)生活服务。……5.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婚庆……等服务。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您的描述,如婚庆公司无偿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婚庆服务,属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的,则为非经营活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向聘用的员工无息借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