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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的税收文件

言税
2024-08-27
  1.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企业赞助增值税政策的企业名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2号)

  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

  6. 财税〔2019〕6号 (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

  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

  8. 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1)优惠事项名称: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

政策概述: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主要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省税务机关规定。享受优惠时间:预缴享受,后续管理要求: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2)优惠事项名称:中国残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概述: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由省税务机关规定。享受优惠时间: 预缴享受,后续管理要求: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3)优惠事项名称: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北京冬奥组委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政策概述:北京冬奥组委全面负责和组织举办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其取得的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收入及其发生的涉税支出比照执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税收政策。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取得的收入及发生的涉税支出比照执行北京冬奥组委的税收政策。主要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省税务机关规定。享受优惠时间: 预缴享受,后续管理要求: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9.财税〔2017〕60号(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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